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的56,298,538股、69,999,999股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拍卖原因
此次拍卖源于湖南华建未按约定偿还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北京分行”)融资本金50,349.67万元(公告编号:2021-006号)、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融资本金36,190万元(公告编号:2021-012号),因此被厦门国际北京分行及中铁信托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资产拍卖主要内容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23日上午10点至2021年7月24日上午10点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湖南华建持有的长沙银行56,298,538股股票;将于2021年7月25日上午10点至2021年7月26日上午10点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湖南华建持有的长沙银行69,999,999股股票,合计126,298,537股,占长沙银行总股本的3.14%。本次拍卖前,湖南华建持有长沙银行289,430,762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7.20%,若本次拍卖完成,湖南华建持有长沙银行163,132,225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4.06%。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参股公司股票,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如果本次司法拍卖完成,长沙银行仍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拍卖长沙银行股票,可能导致公司资产、负债和投资收益下降。
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法院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逾期债务事宜。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