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6月28日起,降低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290007;C类份额代码:29100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方案
自2021年6月28日起,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原0.6%/年调整为0.3%/年,托管费率由原0.2%/年调整为0.1%/年。
二、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及相关细则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改。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补充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是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上述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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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相应修订。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6月28日起生效。
2、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fund.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021-38784566)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1年6月26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f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988或021-38784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关于泰信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信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
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信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份额基金代码:004781
C类份额基金代码:004782
基金简称:泰信双债增利债券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基金合同相关情形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本基金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截至2021年6月25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或021-38784566),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有关基金赎回费率调整的规定,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交易账户持有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在 2021 年7月1日至 2021 年12月21日15:00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申请赎回的投资者开展赎回费率优惠的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290007)
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代码:291007)
二、适用销售机构
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
三、优惠活动期限
自 2021 年 7月1 日至 2021 年 12月 21日。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持有本基金,并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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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后的赎回费将 100%归入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不低于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对应需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规定,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申请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ftfund.com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销售文件。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