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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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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8093             债券简称:百川转债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1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铁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同意全资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进行相关协议的签署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延长投资期限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延长投资期限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同意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延长投资期限暨签署补充协议的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进行相关协议的签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2021年6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8093          债券简称:百川转债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新材料”)经营发展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百川新材料”)拟将所持宁夏百川新材料58,753万元的债权及自有资金247万元,合计59,000万元向宁夏百川新材料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百川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3亿元变更为8.9亿元。

  南通百川新材料、宁夏百川新材料和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壹号投资基金”)拟签署《投资合同》。在上述增资完成后,壹号投资基金拟对宁夏百川新材料增资4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百川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8.9亿元变更为12.9亿元,南通百川新材料持股比例为68.99%,壹号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31.01%,宁夏百川新材料将成为南通百川新材料的控股子公司,但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的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南通百川新材料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7986239190

  名 称: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香江路6号

  法定代表人:蒋国强

  注册资本:68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09日

  营业期限:2007年02月09日至2027年02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百川新材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南通百川新材料100%股权。

  (二)增资方壹号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6N8PE6Q

  名 称: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慧敏)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22日

  合伙期限: 2021年06月22日至2028年06月22日

  主要经营场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企业总部1号楼19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咨询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财务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壹号投资基金是南通百川新材料、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和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私募基金。

  (三)被增资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7437D73

  名称: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圆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24日

  法定代表人:蒋国强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经五路西侧、明月路东侧

  经营范围:电池梯次及电池材料的回收利用;锂电池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材料及化工新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技术研究、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宁夏百川新材料注册资本为3亿元,南通百川新材料持有宁夏百川新材料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宁夏百川新材料注册资本为12.9亿元,南通百川新材料持有宁夏百川新材料68.99%股权,宁夏百川新材料将成为南通百川新材料的控股子公司,但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宁夏百川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宁夏百川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原股东”)

  丙方: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

  1、本次增资的标的为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2、甲方同意以人民币现金400,000,000.00元(大写:肆亿元整)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

  3、各方同意,投资期限共计为7年,其中5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自投资完成日起计算。

  4、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后甲方与原股东各自应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即甲方以人民币现金400,000,000.00元(大写:肆亿元整)对目标公司增资,增资款全部进入注册资金;目标公司经过增资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90,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290,000,000.00元,股权架构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5、投资期届满后,甲方可以选择股权回购或减资退出的方式实现投资回收。

  6、投资期限内甲方实缴出资额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为5.5%。甲方每年的投资收益=甲方实际投资额(即甲方增资款+甲方实际追加投资(如有)-甲方已收回的投资本金(如有))×目标公司当年占用甲方实际投资日历天数×5.5%/365。在每个年度内甲方应当获得的投资收益=该年度的投资收益+以前年度内应得未得的投资收益。

  7、目标公司未分红或甲方当年度自目标公司取得的现金利润分配达不到其投资收益的要求,甲方该年度剩余未实现的投资收益应由乙方补足;目标公司当年度可分配利润超过甲方应取得的投资收益要求的部分,甲方不参与分配。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宁夏百川新材料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优化宁夏百川新材料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宁夏百川新材料的资本实力,可满足宁夏百川新材料未来经营发展对资本的需求。

  本次增资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做好项目建设各类风险的分析管控和防范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建立对宁夏百川新材料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等方式降低经营风险。

  五、其他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8093              债券简称:百川转债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78,0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10%。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增资公司全资孙公司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新材料”)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百川新材料”)、公司全资孙公司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百川”)和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签署《财产份额回购协议》、《质押合同》;公司、如皋百川和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签署《保证合同》。南通百川新材料拟将持有的宁夏百川新材料20,000万元股权、如皋百川17,000万元股权向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和如皋百川拟就南通百川新材料回购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持有的壹号投资基金的全部财产份额并向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支付财产份额回购价款及其投资收益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的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南通百川新材料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7986239190

  名 称: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香江路6号

  法定代表人:蒋国强

  注册资本:68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2月09 日

  营业期限:2007年02月09 日至2027年02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的产权关系:被担保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南通百川新材料100%股权。

  南通百川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南通百川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如皋百川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069507555C

  名 称:如皋百川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香江路6号

  法定代表人:蒋国强

  注册资本:17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7日

  营业期限:2013年05月27至2033年05月26日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销售(批发(不带仓储)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化工产品(丙二醇甲醚、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异构丙二醇甲醚、二丙二醇甲醚、异构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二丙二醇甲醚醋酸酯)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化工产品及其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如皋百川是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拥有如皋百川100%股权。

  (三)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31782936X2

  名 称: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业广场(亲水商务中心)F902室

  法定代表人:韩睿

  注册资本:壹拾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4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其他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出资设立的政府引导性基金,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合作机制,引入国内、外优秀基金管理人和优质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工业、农业、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由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运营。

  关联关系说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21年6月21日,宁夏产业引导基金、南通百川新材料、如皋百川共同签署了《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设立了宁夏国投新型材料产业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全体投资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宁夏产业引导基金作为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为7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南通百川新材料承诺投资期满时回购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投资本金共计20,000.00万元以及对应投资收益)。

  2、南通百川新材料拟将持有的宁夏百川新材料20,000万元股权、如皋百川17,000万元股权向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提供质押担保。

  3、公司、如皋百川拟就南通百川新材料回购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持有的壹号投资基金的全部财产份额并向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支付财产份额回购价款及其投资收益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壹号投资基金增资宁夏百川新材料事项的顺利实施,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98,0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8.04%。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况。

  六、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的有关协议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担保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28093              债券简称:百川转债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延长投资期限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0年5月21日,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科技”)和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产业引导基金”)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签署了《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等相关协议。宁夏产业引导基金以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宁夏百川科技增资,投资期限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截至2020年11月,宁夏百川科技已全部收到宁夏产业引导基金增资款20,000.00万元。

  因宁夏百川科技所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为更好地支持宁夏百川科技建设与发展,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延长投资期限。公司相关方拟签署《投资合同补充协议》、《股权回购协议补充协议》、《保证合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延长投资期限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原《投资合同》中投资期限原为3年(2年投资期,1年退出期)拟更改为5年(4年投资期,1年退出期)。

  2、股权交割日、回购股权比例、回购价款拟更改如下:

  ■

  3、原合同中约定,由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就公司回购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持有的宁夏百川科技的全部股权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因投资期拟延长至五年,原合同履约保障义务随投资期一同延长。

  三、其他

  本次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延长投资期限暨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8093          债券简称:百川转债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7日(星期三),截止2021年7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拟延长投资期限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属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生效,议案2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即可生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6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9日,9:00—11:00、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1年7月9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缪斌、钱志华

  联系电话:0510-81629928

  传 真:0510-86013255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邮 编:214422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5。

  2.投票简称:百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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