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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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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46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情形。

  2.本次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下午2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上午9:15-下午15:00。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霍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9人,代表股份344,522,2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89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1,734,4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72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股份192,787,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1708%。

  (八)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股份50,438,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81,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49,256,2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15%。

  (九)董事4人、监事3人出席本次大会;高级管理人员4人、律师2人列席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688,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2%;反对3,831,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12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04,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92%;反对3,831,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6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关联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06,278,976股,回避了该提案的表决。关联关系:关联股东是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提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688,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3%;反对3,831,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12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04,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94%;反对3,831,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6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关联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06,278,976股,回避了该提案的表决。关联关系:关联股东是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提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潘兴高  王俊杰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委托,指派潘兴高、王俊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45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收到公司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嘉益”)《关于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天津嘉益近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天津嘉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2、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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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天津嘉益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天津嘉益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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