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十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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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禄征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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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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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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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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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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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产品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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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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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继续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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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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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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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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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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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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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非累积投票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律师:乔利斌、玉珂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