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爱建保理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爱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保理公司”)

  ●担保人名称: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公 司”或“本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的本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2021 年 6 月23 日,接爱建保理公司报告,爱建保理公司与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大丰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大丰银行向借款人爱建保理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爱建集团与大丰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爱建保理公司与大丰银行因《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上海爱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担保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的约定为准

  6、反担保:无。

  (二) 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2021年3月29日,爱建集团八届14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公司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含存续担保余额);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班子根据业务以及担保发生情况,在该额度范围内调整对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班子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爱建保理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法定代表人马金;经营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有关的咨询服务,经审批部门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东情况

  爱建保理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爱建(香港)有限公司为爱建集团全资子公司。

  3. 爱建保理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

  ■

  注:2020年数据为经审计数据,审计单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4. 爱建保理公司目前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合同主体:

  债权人: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的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爱建保理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形成的债权。

  3. 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流动资金贷款,最高本金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4. 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及其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合理费用等。

  5.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7.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控股子公司爱建保理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之需,提高了其融资或获取授信的能力,从而增强其盈利能力,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战略。

  爱建集团为爱建保理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方的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经审议生效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9.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余额为501219.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7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 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月 2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