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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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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4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明青”)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青岛明青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亿零伍佰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披露日已实际为其累计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情况: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顺利推进青岛市市民健康中心建设工程PPP项目,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参股公司青岛明青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申请银团贷款11.5亿元,贷款期限为20年,贷款资金用于青岛市市民健康中心建设工程PPP项目的建设。本次贷款由项目公司的社会资本方股东公司及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担保。公司拟为参股公司青岛明青的本次项目贷款金额中80,5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零伍佰万元)的本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审议程序

  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专项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三层306室A-467

  注册资本:肆亿玖仟陆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温从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病人陪护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规划设计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青岛明青35.70%的股权,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持有其15.30%的股权,青岛城投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被担保公司为2021年5月新成立的公司,尚无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青岛明青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的金额为80,5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零伍仟万元)项目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20年,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该项目预计投产后效益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被担保的青岛明青为该项目的项目公司,且本次担保事项由公司及青岛明青的股东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其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青岛明青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顺利推进青岛市市民健康中心建设工程PPP项目,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且本次担保事项由公司及青岛明青的股东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青岛明青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分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的金额80,5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20,156.69万元;控股子(孙)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9,858.24万元;控股子(孙)公司不存在对集团外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3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1-04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于2021年6月17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的通知,2021年6月23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为参股公司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次为参股公司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2021-04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9日

  至2021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6月24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2021年7月6日、7月7日、7月8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将下述登记文件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2021年7月6日、7月7日、7月8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以传真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3、上述登记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个人股东登记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 会议进场登记: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于2021年7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前至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三)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四) 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证券部

  联系人:罗 星、沈 丹

  电话:021-65615689;    传真:021-65615689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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