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10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在江苏镇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6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本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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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4号楼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按照上文第1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述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蓓
电话号码:010-85762629
传真号码:010-85762629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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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单位(本人)没有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11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穗增银最保字第011号),公司为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工程公司”)之间主合同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87亿元的担保,其中对广东工程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广东工程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因此,广东工程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广东工程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5月26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号
4、法定代表人:杨浩成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建筑结构防水补漏;建材、装饰材料批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筑用沥青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沥青及其制品销售;销售普通砂浆;销售湿拌砂浆;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东工程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工程公司资产总额1,540,547,800.15元,负债总额1,250,566,273.4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89,981,526.66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31,319,015.58元,利润总额75,994,028.02元,净利润51,754,967.86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广东工程公司资产总额1,987,901,742.50元,负债总额1,708,069,676.9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279,832,065.57元,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8,731,908.75元,利润总额-20,573,593.82元,净利润-11,822,892.21元(2021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广东工程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6级。
9、广东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债权人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债权人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债权人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担保金额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广东工程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广东工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4,955.02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6%。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1,396.24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3%;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558.78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3%。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99,955.02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68%。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86,396.24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5%;对下游经销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3,558.78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11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融资融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已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3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累计购买公司股票49,471,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4%,成交总金额为2,759,755,519.81元,成交均价为55.7846元/股。其中通过二级市场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4,471,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60%,成交总金额为1,952,905,519.81元,成交均价为56.6525元/股;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44%,成交总金额为806,850,000.00元,成交均价为53.7900元/股。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融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与融资资金的比例为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融资买入证券的服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出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承担追保补仓等义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上限。
上述已购买的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
二、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张志萍女士、张颖女士、张洪涛先生、王晓霞女士、杨浩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陈桂福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徐玮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除以上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公布、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有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