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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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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21-02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任发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21年6月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股东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6人,代表股份1,372,176,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90,806,126股的65.62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0人,代表股份1,067,324,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04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304,851,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5806%。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股份1,336,457,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92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032,682,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39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303,775,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5291%。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1人,代表股份35,718,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0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34,641,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3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076,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089%。

  8、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吴浩董事、黄海董事、顾乃康独立董事、鲍方舟独立董事、张华独立董事、刘中华独立董事、曾小清独立董事以视频会议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邓丽婷、黄凯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使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2,17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5,718,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031%;反对0股;弃权0股。

  (二)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93,232,912.82元;

  2、提取608,424,582.67元作为2020年度分红派息资金。以2020年底的总股本2,090,806,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B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的外币折算价以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分红派息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买入卖出中间价确定。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2,175,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9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6,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5,718,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031%;反对0股;弃权0股。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0,001,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846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弃权0股。

  (三)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二一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39,219,1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5982%;反对32,957,5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018%;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61,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012%;反对32,957,5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018%;弃权0股。

  (四) 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2,17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5,718,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031%;反对0股;弃权0股。

  (五) 审议通过《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2,17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5,718,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031%;反对0股;弃权0股。

  (六) 审议通过《关于二○二○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2,17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5,718,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031%;反对0股;弃权0股。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132万元,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0,697,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8922%;反对1,477,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77%;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6,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240,9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954%;反对1,477,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77%;弃权0股。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8,523,3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7390%;反对1,477,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77%;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0,698,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8923%;反对1,477,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77%;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240,9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954%;反对1,477,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77%;弃权0股。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8,524,3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7391%;反对1,477,7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077%;弃权0股。

  (九)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任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选举,任华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任华先生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1,984,8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860%;反对19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40%;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6,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5,527,8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892%;反对19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39%;弃权0股。

  (十) 审议通过《关于编制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年度)〉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72,176,6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36,45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3969%;反对0股%;弃权0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5,718,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031%;反对0股;弃权0股。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0,002,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8468%;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邓丽婷、黄凯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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