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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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现场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9人,董事刘树森先生、李玉先生、王立军先生、邴正先生、隋殿军先生、杜婕女士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7人,监事陈波先生、陈亚春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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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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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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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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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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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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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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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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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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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公司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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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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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解除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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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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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已获得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蕙、郭淑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亚泰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的审议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