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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节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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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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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节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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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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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第四节 一、概述
更正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213.5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0.4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3.62%;实现每股收益0.85元,较上年度增长51.79%。
更正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213.5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98.11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3.60%;实现每股收益0.85元,较上年度增长51.79%。
2、第四节 二、主营业务分析 2、收入与成本构成(5)营业成本构成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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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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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四节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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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五节重要事项
1、第五节 一、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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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五节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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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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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1、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40、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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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9、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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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60、未分配利润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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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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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5、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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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6、所得税费用
更正前: 单位:元
(1)所得税费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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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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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1)所得税费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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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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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十二节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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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十二节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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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十二节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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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二节 十八、补充资料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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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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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部分更正
1、二、公司基本情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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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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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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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一)经营情况概述
更正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213.5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00.4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3.62%;实现每股收益0.85元,较上年度增长51.79%。
更正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213.55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98.11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3.60%;实现每股收益0.85元,较上年度增长51.79%。
3、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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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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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更正前: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193,213.5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24%;营业成本132,594.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9.2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21,500.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62%。以上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增加,收入和成本同步增加,利润增长。
更正后: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193,213.5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24%;营业成本132,578.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9.21%;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21,498.1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60%。以上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增加,收入和成本同步增加,利润增长。
四、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更正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更正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更正。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6)。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个别会计科目列示错误,导致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部分数据有所调整,现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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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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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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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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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利润表的影响
无。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无。
二、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更正
1、第二节、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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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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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更正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更正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更正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更正。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将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本次更正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康达新材”)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75,000.00万元(含75,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1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为10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2021年和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15%、3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6、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12.33元/股(该价格为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6月2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2021年6月22日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假设2021年度、2022年度不进行转增股本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考虑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
8、假设公司除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9、未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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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在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的情况下,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转股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说明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人民币(含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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