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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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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81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7月1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萧礼标先生、谭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萧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霍荣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选举邓啟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选举张旗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选举萧礼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选举谭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7月1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关天鹉先生、杨望成先生、饶平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1、选举关天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选举杨望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选举饶平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相关权益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⑩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82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亚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7月1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黄淑莲女士、严嘉媚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2021年6月22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蔡莉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黄淑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严嘉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名单详见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83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7月1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萧礼标先生、谭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关天鹉先生、杨望成先生、饶平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关天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望成先生、饶平根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两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萧华先生:男,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广东商学院陶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副会长、中国陶瓷工业协会陶瓷幕墙与装饰材料分会会长、广东陶瓷协会副会长、佛山市总商会副会长、佛山市陶瓷协会副会长、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陶瓷协会会长。

  萧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萧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80,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3%;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26%。萧华先生与公司董事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及总裁萧礼标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萧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霍荣铨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霍荣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霍荣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328,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9%;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2,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3%。霍荣铨先生与公司董事萧华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霍荣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邓啟棠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党总支部书记。

  邓啟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邓啟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87,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2,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7%。邓啟棠先生与公司董事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张旗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啟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张旗康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师范系绘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10月至2015年7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总支部副书记。

  张旗康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张旗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87,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7%。张旗康先生与公司董事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旗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萧礼标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4年6月至2011年6月,任佛山市南海锦绣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至2015年7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萧礼标先生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萧礼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萧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萧礼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谭淑萍女士: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80年10月至1993年12月,历任佛陶集团石湾人民瓷厂行政科员、会计、财务副经理;1994年1月至1997年8月,任兆峰陶瓷(佛山)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7年8月至1998年10月任佛山市利玛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8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佛山市鸿业陶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1月至2015年6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谭淑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谭淑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谭淑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关天鹉先生: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广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注册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1981年7月至1991年7月,罗定市职业中学教师;1991年7月至1993年9月,罗定市经济委员会副科长;1993年9月至1998年9月,顺德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评估工作;1998年9月至2015年6月,历任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今,佛山市中正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评估工作,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广东宏石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关天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杨望成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华南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研究生。主要工作经历:1991年7月至今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硕士生导师;2017年2月至今任佛山商道研究院(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4月至今任佛山华君商道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望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望成先生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饶平根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工作经历:1988年4月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教授;目前兼任广东陶瓷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佛山市陶瓷学会顾问、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顾问、《佛山陶瓷》期刊编委。

  截至本公告日,饶平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饶平根先生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84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7月1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黄淑莲女士、严嘉媚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黄淑莲女士: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企业管理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03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接待员、行政文员、档案主管。现任公司档案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黄淑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严嘉媚女士: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16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法务专员;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法务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严嘉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85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7月1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同意选举蔡莉莉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蔡莉莉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蔡莉莉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蔡莉莉: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助理、工会副主席。主要工作经历:2008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助理、工会委员;201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助理、工会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蔡莉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86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环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环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蒙娜丽莎

  股票代码:002918

  法定代表人:萧华

  董事会秘书:张旗康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

  联系电话:0757-81896639

  联系传真:0757-81896639

  电子邮箱:monalisa@monalisa.com.cn

  邮政编码:528211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环,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2年出生,华南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88年3月至1995年4月,任广东省陶瓷公司科长、副部长;1995年11月至1998年4月,任深圳南域艺术陶瓷有限公司副总、总经理;1998年11月至今,历任广东陶瓷协会秘书长、副会长、会长;2012年9月至2018年9月任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2月至今任佛山中陶联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佛山陶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7月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徐育伟

  邮政编码:528211

  联系电话:0757-81896639

  联系传真:0757-8189663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环

  2021年6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单位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环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87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萧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霍荣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邓啟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张旗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萧礼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谭淑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关天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杨望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饶平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黄淑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选举严嘉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及议案6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4、议案5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说明:议案1、议案2、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议案4、议案5及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陈环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议案4、议案5及议案6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换届选举股东大会结束后,将立即召开新一届董事会和新一届监事会,审议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相关事项。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7月12日下午15: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敏志

  电话:0757-81896639     传真:0757-81896639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1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对于非累积投票,授权范围应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授权范围应当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②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附件2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8”,投票简称为“蒙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②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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