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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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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21号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524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就工作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年报显示,公司在资金占用专项自查活动中发现,部分欠公司煤款的客户存在预付郑煤集团煤款的情况,共计63,765.16万元。经公司与郑煤集团及相关利害方协商,同意以债权债务转让方式进行解决,即由郑煤集团对公司承担清偿责任,由此形成了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请公司补充披露:(1)涉及欠公司煤款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交易背景等情况;(2)预付郑煤集团煤款的时间、交易金额、交易背景等情况;(3)债权债务转让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协议具体内容说明签订该协议的主要考虑,是否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4)请公司自查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客户重合的情形。

  公司回复:

  (1)涉及欠公司煤款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交易背景等情况。

  问题所涉及欠公司煤款的客户共有22家,债权转让前应收账款金额如下(单位:万元):

  ■

  交易背景。由于公司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独家发起,以其剥离后的优质资产作为发起人资产,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故公司与郑煤集团的煤炭资源同属郑州矿区,煤种也同为优质动力用煤,历史上公司客户根据自身用量会同时从郑煤集团和我公司采购煤炭。由于同市场、同客户,导致了上述问题的发生。

  (2)预付郑煤集团煤款的时间、交易金额、交易背景等情况。

  根据郑煤集团提供的数据与资料,上述客户预付郑煤集团煤款的时间与交易金额如下(单位:万元):

  ■

  交易背景同上述(1)背景原因一致。

  (3)债权债务转让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协议具体内容说明签订该协议的主要考虑,是否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具体内容为“鉴于公司对第三方客户享有货款债权,郑煤集团对第三方客户负有债务,为妥善解决债权债务问题,经各方协商达成协议:公司将对第三方客户的全部债权转让给郑煤集团,以抵消郑煤集团对第三方客户的债务。”

  签订该协议的主要考虑系为有效解决企业间债权债务问题,减少资金结算环节,尽快追回欠款,保护我公司及股东利益。

  (4)请公司自查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客户重合的情形。

  在郑煤集团煤炭资产未实现整体上市前,公司与其有共同客户的情形将一直存在。经查,截至2021年4月30日,除上述客户外,其他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合的主要客户还有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等。上述客户均按合同各自结算,不存在上述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公司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与销售与收款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

  3.抽样方式检查与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收款收据、银行回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4.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一致;

  5.检查了公司与债权债务转让相关的合同、债权转让通知单、资产负债表日后收款记录等原始凭证;

  6.实施函证程序,并检查是否回函相符。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回复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二、关于内部控制情况。年报显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内控审计报告。请公司补充披露:(1)自前述事件发生以来,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开展的具体工作,当前的工作进展情况;(2)目前是否已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相应的内控管理机制,能否有效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不再出现前述类似情形。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自前述事件发生以来,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开展的具体工作,当前的工作进展情况。

  对内控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形成原因,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开展的具体工作有:

  积极督促归还资金。对已形成占用,公司在第一时间向郑煤集团提出了还款要求,并帮助其梳理资产、拟订还款计划和整改方案,同时向省政府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引起重视,取得理解支持。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截至2021年4月25日,郑煤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对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进行了全额清偿。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照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政策新规要求,公司正在梳理修订公司相关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及关联交易流程、审批权限;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加强应收款项清收措施,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大力培养合规意识。通过规范日常操作行为和加大案例教育,在公司上下培育、形成一种“指示服从制度、信任不忘制度、习惯让位制度”的合规文化理念,切实把合规管理理念渗透到日常业务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每一环节,形成对违规的高度敏感,使合规意识成为一种自觉和必需的行为准则。

  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今年以来,通过网络和面授等方式,公司安排董监高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和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各类学习培训,使董监高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在任职资格、履职义务、信息披露义务、违规惩罚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公司董监高法治意识和履职的自觉性。

  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电话、邮箱、交易所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渠道建立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互动机制,在不违反及时、公平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暨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关注问题进行了认真回复,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透明度。

  (2)目前是否已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相应的内控管理机制,能否有效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不再出现前述类似情形。

  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出的问题,为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1年以开展三年公司治理专项自查为抓手,进行“查漏洞、补缺陷、强整改”的自查自纠活动,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通过上述改进措施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对2020年内控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能够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在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全面自查的同时,第一时间组织客户和控股股东进行协商,按照实事求是、全面核查、尽力整改的原则,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全额收回占用资金,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在整个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得到河南证监局及省政府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及其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帮助,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经了解,为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1年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以开展三年公司治理专项自查为抓手,进行“查漏洞、补缺陷、强整改”的自查自纠活动。4月中旬,公司已完成了2018至2020年度三年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目前正在着手制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结算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学法规、树理念,建制度、强落实等多项活动和措施,建立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有效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坚决杜绝占用事项的再次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也将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拟订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并监督其贯彻执行,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责任意识和审计监督工作效果,同时督促管理层提升内部审计职责和职能,提升公司内外部监督质量,以该次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在年审过程中,对公司关联方交易、应收款项的催收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由于郑州煤电未有效执行应收款项的对账、催收和管理制度,影响公司对应收款项收回情况的判断,说明郑州煤电在煤款催收管理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郑州煤电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

  公司的上述回复说明与我们在执行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三、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014年以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95亿元、119.96亿元、94.52亿元、57.12亿元、48.10亿元、35.80亿元、27.93亿元,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减少。公司近三年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2亿元、-9.22亿元、-9.44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模式的差异、行业趋势、产品竞争力等因素,分析公司亏损逐渐扩大的原因,并说明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复:

  (1)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模式的差异、行业趋势、产品竞争力等因素,分析公司亏损逐渐扩大的原因,并说明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造成公司近三年亏损加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关停矿井大幅影响2018年利润。2017年11月公司主力矿井之一米村煤矿政策性关停,公司核定生产能力下降190万吨;实现利润2.5亿元,占当年公司利润总额的1/4,对2018年产量和利润均有较大影响(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17-038号和临2019-003号公告)。

  二是未按计划实现矿井生产接替过渡,致使产量和煤质双降,单位成本上升。近两年,公司主力矿井受地质条件和瓦斯治理等多重因素影响,产量、煤质双降现状未能得到较好改善,售价大幅下滑,导致公司煤炭业务出现较大幅度亏损,致使2019年和2020年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历史同期均有大幅下降(详见公司临2020-003和临2021-002号公告)。

  三是大额计提减值等加大公司亏损幅度。2019年以来,公司根据会计政策计提的大额减值有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预计负债1.95亿元,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5.61亿元,电厂关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0.95亿元,部分煤矿计提库存煤减值损失约1.79亿元等,加大了公司亏损幅度(详见公司当年业绩预告及年度报告)。

  上述亏损因素及风险,公司均按规定提前向市场发布了预告,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21年以来,随着部分矿井工作面接替的逐步好转以及市场煤价的回升,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有较好改善,一季度公司亏损同比已出现大幅下降。

  从经营模式上看,公司与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平煤股份、大有能源相比,大股东均为省管国有企业,经营模式类似,没有明显差异;公司的经营模式多年来保持基本稳定,近三年公司亏损逐渐扩大与经营模式无直接关系。从行业趋势看,煤炭市场总体平稳,受国家调控影响,2018至2020年电煤价格持续下行,反映到公司2018年至2020年电煤平均售价分别为465元/吨、413元/吨、334元/吨,售价的持续下降,进一步加大了公司亏损。从产品竞争力看,公司煤炭产品属中高发热量、特低硫、特低磷、可磨性好的优质环保动力煤;公司地处河南省政治、经济、物流的核心地带郑州市,区位优势明显,煤炭市场基本稳定。

  作为我国重要的一次性能源,煤炭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和市场供需变化影响较大。结合目前公司发展,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主要有:

  一是国家产业政策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随着国家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的提出,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文件和分行业分领域实施方案将陆续出台,公司煤炭业务预计将会受到影响,下一步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是“十四五”期间煤炭总产能有变化。公司现有超化煤矿、教学二矿“十四五”期间资源枯竭产能将逐渐退出;告成煤矿产业升级项目预计于2021年底投产,新增产能30万吨/年;白坪煤业技术改造项目预计于“十四五”末建成投产,将进一步稳定煤炭主业生产能力。综上,郑州煤电存量煤炭产能在“十四五”期间将维持在690万吨/年以上。

  (2)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鉴于公司2019年和2020年已连续两年出现业绩大幅亏损,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围绕2021年扭亏为盈目标,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筑牢发展根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态文明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安全和环保工作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严于一切的位置。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扎实推进安全“双基”、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加强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安全的契约化考核,推进灾害防治示范矿井建设,提升灾害治理能力,确保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加强煤炭环保工作。“十四五”期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将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公司要重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煤炭环保管理制度,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加强重大环保风险源管控,推动煤炭废弃物资利用,积极进行环保生态恢复,切实提高环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公司瓦斯发电项目管理,学习兄弟单位经验,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提升瓦斯发电项目综合效益,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是着力抓好生产接替和煤质管理,提升发展效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接替、稳产量,提煤质、增效益,以煤质的提升促进外运量的提升、煤炭售价的提升、主业效益的提升。保障采掘接替。实现重点地区和重点采面接替“两开工、三完成、三加快、六贯通”,确保采区、采面正常接续和生产稳定。抓好生产组织。加强生产调度,持续优化精简生产采区、生产系统,坚持布置大切巷、长走向工作面,形成新郑煤电 “一井两面”和其他矿井“一井一面”的高效生产格局。打好掘进攻坚战。用好岩巷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突破岩巷快速掘进技术瓶颈,实现进尺上台阶、上水平。推进智能化工作面建设。加强煤质管理。建立煤质分析动态平台,像抓安全一样抓煤质。严把采掘、运输、筛选、储装等环节,稳定公司煤炭品牌质量,以质量巩固市场,以质量增加综合收益。落实煤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内部以质计价”和“不合格品罚款”制度,调动全员全过程抓煤质的自觉性积极性,实现多出煤、出好煤,切实提升主业效益。

  三是着力抓好经营管控和专项治理,防范发展风险。加强销售管理。构建产销联动、量质互动、效益协同的煤炭销售体系,坚持市场导向、客户需求导向,加强煤质管控,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煤质监测措施,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正确处理库存与价格的关系,紧盯市场变化,科学确定售价,提高经济效益。强化营销管理,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严格资金管控。摆正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严控当期、兼顾历史、智能可调、平稳有序,把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成本管控具体化。注重开源节流,丰富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强化债务风险意识,抓好风险防控,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进降本增效。优化生产布局和设计,搞好生产组织,加强定额管理,防止失误浪费和返工窝工。搞好修旧利废,摸清底数,盘活现有设备材料。做好各单位库存设备调剂利用,加强去产能关闭矿井的设备利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设备采购会审制度,确保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提升非煤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展外部市场,扩大外部收入和利润在总收入、总利润中的比重。严格内控管理与考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强化法律意识、合规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承担责任。扎实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活动。以开展三年公司治理专项自查为抓手,在公司所属单位开展“查漏洞、补缺陷、强整改”的自查自纠活动,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通过上述改进措施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是着力抓好改革攻坚和资本运作,增强发展活力。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合力,落实工作责任,做好统筹协调,按既定工作部署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混合所有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做到改革和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确保公司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有序推进。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岗级划分,明确管理人员岗位序列,变级别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完善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岗变薪变的运行机制。继续优化薪酬结构,持续向井下采掘一线职工倾斜,保证一线职工收入稳步提高。持续做好去产能关闭单位后续工作。妥善做好东风电厂设备拆除、职工分流和指标交易等工作。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当地法院,认真抓好北京裕华破产清算的收尾等工作。继续做好退休人员管理社会化移交等工作。推进资本运作。把突出主业、提高业绩、增强核心竞争力作为公司发展的根本逻辑。依托资本市场,用好用活资本市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管理平台、协同平台作用,积极谋划,有序推进资本运作。

  五是着力抓好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凝聚发展合力。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提质扩面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新时代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升企业文化软实力。关注职工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克难攻坚,凝聚人心,激发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统一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坚定广大职工为公司发展奉献的信心和决心,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公司决策部署上来,把大家的聪明才智凝聚到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上来,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树立一股团结向上的正气,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公司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分析评估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2.取得公司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及应对计划等资料,分析公司的相关应对计划的可行性;

  3.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影响持续经营能力事项的进展情况。

  我们将上述公司对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一致。

  四、关于其他应收款情况。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5.31亿元,同比增长301.48% 。主要系通过债权债务转让方式由郑煤集团承担清偿责任的应收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所致。根据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第一名款项性质为往来款,期末余额为6.74亿元,占其他应收款的76.23%,该笔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 2.27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金额与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的金额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及会计处理的合理性;(2)往来款的交易对象,形成原因、交易背景等;(3)结合上述往来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公司回复:

  (1)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金额与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的金额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及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与郑煤集团之间的往来款共有两项,总金额为6.74亿元。一项为通过债权债务转让方式由郑煤集团承担清偿责任的应收账款转入6.38亿元;另一项为委托郑煤集团代公司出售的超化去产能指标款0.36亿元,在年底前尚未收回,计入该科目。以上两项会计核算金额与其他应收款第一名往来款项6.74亿元一致。

  (2)往来款的交易对象,形成原因、交易背景等。

  以上往来款的交易对象均为郑煤集团,交易金额都已收回。其形成原因及交易背景如下:

  一是公司在2020年开展的资金占用专项自查活动中发现,部分欠公司煤款的客户存在预付郑煤集团煤款的情况,经梳理该类款项共计6.38亿元。为有效解决企业间债权债务问题,减少资金结算环节,经公司与郑煤集团及相关利害方协商,同意以债权债务转让方式进行解决,即由郑煤集团对公司承担清偿责任。2021年4月份,该款项已经收回。

  二是根据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由于公司超化煤矿经批准核减的可交易原始产能指标48万吨/年数额较少,单独进行产能转换指标交易涉及程序复杂,没有竞价优势,特委托郑煤集团与其持有的其他产能指标统一对外转让并与购买方签订指标交易合同,交易价款0.36亿元。2021年3月,公司收到了郑煤集团转来的上述款项。

  (3)结合上述往来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公司其他应收款减值相关会计政策与估计为: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具体计量方法为:在组合基础上确定信用损失,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郑煤集团6.74亿元。根据公司与郑煤集团的沟通情况,其经营基本正常,已计划偿还所占用资金。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评价处于第一阶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前已全额收回上述款项6.74亿元。根据2021年3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第二批20个问答)》第8问的相关答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属于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即非调整事项。如果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已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基于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不能仅因资产负债表日后交易情况认为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合理,并进而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相关会计政策,参考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减值准备2.27亿元。测算过程如下表(单位:亿元):

  ■

  综上所述,公司已充分计提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公司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核实郑州煤电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检查相关银行单据、债权债务转让合同、超化矿产能指标交易委托协议等资料,确认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2.实施函证程序,并检查是否回函相符;

  3.检查郑煤集团期后回款情况;

  4.检查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表、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表,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是否准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合理;

  5.检查对郑煤集团坏账准备计提是否符合企业的会计政策,复核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一致,相关会计处理正确,坏账准备充分计提,比例合理。

  五、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8120.05万元。主要系公司部分矿井因停产整顿、生产接替和地质条件等影响,全年产量下降、单位成本上升,导致库存煤单位成本高于市场售价,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公司结合存货所涉及的原材料及商品的价格变动和后续需求变化情况等,分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过程和步骤为,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1.公司存货所涉及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分析。

  公司煤炭产品开采过程中消耗的主要原材料有木材、支护用品、大型材料(如矿工钢、支撑钢、螺纹钢、钢丝绳、电缆、输送胶带等)、煤炭生产维修用各种配件(如总机配件、溜槽、大链等)、专用工具(风镐、水泵、电动机等)、建工材料(砖、瓦、砂、石、水泥)等。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单位:元):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库存原材料价格在2020年第四季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稳中有升。

  从公司原材料用途分析,原材料主要为煤炭开采所需的通用材料,各矿根据生产需求领用,公司下属矿井中超化、告成、白坪等三个矿井因产量下降单位成本上升造成库存煤炭减值,芦沟、教学二矿、新郑煤电三个矿井库存煤炭售价高于成本,根据材料用途整体上不存在减值。

  2020年末,公司根据库存材料情况及近期市场价格,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库存商品成本波动情况。公司期末存货中库存商品余额4.41亿元,主要为库存煤炭。公司所属超化煤矿、告成煤矿和白坪煤业因停产整顿、生产接替失调投入加大和地质条件(如超化大坡度回采和过断层、白坪回采范围内存在大面积薄煤带和无煤区)等因素影响,全年产量下降、煤质下降,但开采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人工、水电、分摊的折旧摊销等并未减少,造成三对矿井煤炭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库存煤单位成本高于市场售价。

  3.库存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公司煤炭销售主要为动力煤,通过与客户签署年度销售合同的方式进行,长协占比为70%左右。年度长协合同煤价采用“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模式,价格按照“基准价+浮动价”机制确定,浮动价与BSPI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CCTD秦皇岛动力煤综合交易价格变化进行联动。

  2020年四季度及2021年1-5月煤炭市场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秦皇岛和环渤海煤炭价格情况如下表(单位:元/吨):

  ■

  公司2020年四季度及2021年1季度煤炭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一致,具体价格如下表(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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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煤炭一季度平均价格偏低主要系公司超化、告成、白坪三矿生产原煤热值较低,导致结算价格较低所致。

  4.煤炭后续需求变化分析。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宏观经济仍将保持较强劲的复苏态势,带动煤炭消费继续增长;而煤炭行业呈现供需紧平衡局面,或将迎来供给侧改革之后新一轮上行周期。“十三五”期间煤炭消费量在39亿吨到40亿吨之间,对于“十四五”,按照“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和国际双循环”的趋势,国内煤炭消费需求比“十三五”还要增加2亿吨左右。同时,在多地大型煤企整合重组、产地安全环保持续整顿、进口煤受限等因素的影响之下,煤炭市场供应格局也将发生较大变化,企业集中度和区域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大型煤企定价权和话语权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煤炭价格中枢有望上移。

  5.公司存货跌价计提。公司于2020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预计售价扣除预计费用确定,其中预计售价综合考虑了公司各矿年末存煤煤质、12月份实际销售煤炭价格及2021年预期价格等因素后确定,预计销售费用参考2020年度实际每吨煤炭单位销售费用估计的预计费用确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公司存货减值准备的增加是根据2020年度的客观情况测算得出的结果,计提政策及计算方法保持了一贯性,存货跌价计提合理并充分计提。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在本次年报审计中,关注了郑州煤电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并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通过询问、观察、穿行测试了解公司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循环,通过控制测试确认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并得到执行,同时对郑州煤电的存货跌价政策及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对存货执行抽盘程序,检查存货数量、状况;

  3.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是否按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基于我们对同行业的了解,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我们将上述公司对于2020年度存货跌价损失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一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六、关于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年报披露,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34,037.6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7.98%,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2,635.8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10%。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结算周期、期末未结算款项及金额等;(2)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合作起始时间、是否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3)结合定价依据,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及应对措施。如上述客户销售及采购情况出现变化,请予以说明。

  公司回复:

  (1)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及占比、结算方式、结算周期、期末未结算款项及金额等。

  公司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注1: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结算方式与结算周期的说明。

  上述四家的结算方式为现汇或承兑。若支付承兑,根据汇票到期时间加价10-20元/吨。郑州裕中、郑州登电当月发运产生的煤款次月开票结算后支付。中电国瑞当月发运煤炭暂估价格后预结算并于当月底前支付煤款。华润登封实施预付煤款,因其为公司部分矿井供电,电费冲抵部分煤款。

  由于郑州裕中和郑州登电现金流不足,故部分煤款延期支付。

  注2: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新郑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方式与结算周期的说明。

  新郑精煤为郑煤集团下属子公司,正常情况下,新郑精煤应按月支付原煤采购款。但因其经营困难,故无法按期支付。2020年10月,为从根本上解决新郑精煤对我公司的欠款问题,经双方协商,由新郑精煤委托我公司销售其洗选的精煤,我公司从销售精煤煤款中直接扣除其原煤采购款。

  (2)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合作起始时间、是否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合作起始时间为   2009年,除煤炭购销外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与控股股东存在煤炭购销业务,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新郑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合作起始时间为2012年,除煤炭购销外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2020年10月以前与控股股东存在煤炭购销业务,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与控股股东存在资金往来。

  郑州登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起始时间为2014年,除煤炭购销外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与控股股东存在煤炭购销业务,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

  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起始时间为2004年,除煤炭购销外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与控股股东存在煤炭购销业务,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

  中电国瑞物流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起始时间为2018年,除煤炭购销外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与控股股东存在煤炭购销业务,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

  (3)结合定价依据,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及应对措施。如上述客户销售及采购情况出现变化,请予以说明。

  公司属煤炭开采企业,主营煤炭生产和销售。煤种为无烟煤、贫煤和贫瘦煤,中灰、低硫、高发热量,是优质的环保工业动力煤,主要用于发电、冶金和民用。公司客户主要为火力发电厂或煤炭贸易公司。公司前五名客户主要为原煤产地周边电厂,客户为降低煤炭运输成本,多就近采购煤炭。如裕中能源、华润登封等主要用户均系我公司坑口电厂,对我们的依存度高。

  公司产品属稀缺煤种,市场需求量大,产品供不应求,省内外客源较多。同时采取多元化销售策略,根据客户需求,通过深加工,形成了销售产品多元化,增强了公司抗风险能力。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公司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评价与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相对应的合同条款、评价有关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交易记录进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4、检查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交易回款情况。

  我们将上述公司对于2020年度主要客户销售情况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一致。

  七、关于应付票据情况。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62.3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43.13%,其中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48.55亿元,同比增长30.18%,主要系本期货款票据结算增加所致,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3.78亿元同比增长53.15%,主要系本期应付账款付款结算减少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大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供应商名称、金额、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结合行业经营特点及公司经营模式,说明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常年占比高企的原因;(3)按照不同业务,逐项列示2020年各业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票据金额、期限及变动情况;(4)结合本期生产经营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采销政策及结算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明显上升的原因。

  公司回复:

  (1)前五大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供应商名称、金额、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前五大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供应商的名称、金额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

  (2)结合行业经营特点及公司经营模式,说明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常年占比高企的原因。

  煤炭行业经营特点。作为我国重要的一次性能源,煤炭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和市场供需变化影响较大。由于煤炭开采形式多为井下开采,地质条件复杂,安全治理和生产接替投入较大;矿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金需求大且需持续投入;安全生产工艺复杂,生产所需物资种类繁多;井下生产过程中不可控因素较多,导致生产计划的不准确和材料消耗的随机性比较大。

  公司经营模式。公司主要产品为煤炭,主要采用直销方式,煤炭销售为主要收入来源。公司采用流程式生产模式。采煤工作面各生产工序严格按照循环作业图表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循环作业,其他辅助工序与之配合,矿井形成连续型生产。公司下属煤矿生产所必需的原材料、设备和能源,由供销公司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除火工用品每年由公司将需求计划报请国家指定部门统一调配、采购外,其他物资均由公司自行从市场采购。煤炭产品由公司煤炭运销公司统一销售,实行统一签订合同、统一计划、统一定价、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的“五统一”管理模式。

  从以上煤炭行业经营特点及公司经营模式来看,公司在煤炭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资金结算量较大,加上近两年公司出现经营性亏损,资金周转较为紧张,票据结算及延期付款现象较为明显,导致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占比较高。

  (3)按照不同业务,逐项列示2020 年各业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票据金额、期限及变动情况。

  公司承兑汇票结算的业务主要是煤炭业务和材料设备购销业务。具体票据开据情况如下表:

  煤炭业务票据结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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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设备款票据结算明细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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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结合本期生产经营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产销政策及结算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明显上升的原因。

  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矿井停产整顿和地质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9.44亿元,主要原因为:一是煤炭综合售价与成本倒挂约80元/吨,导致公司全年煤炭业务亏损5.7亿元;二是对应收款项进行测试计提减值损失2.26亿元;三是对各矿井库存煤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损失0.81亿元;四是公司下属东风电厂政策性关停全年亏损0.54亿元。2020年度公司产销政策及结算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应付票据。2020年初余额37.30亿元,年末余额48.55亿元,较年初增加11.25亿元,增加原因为本公司2020年度开具给下属单位的部分票据50%敞口部分使用的是银行授信额度,需在2021年元月份集中到期兑付。由于公司资金周转比较紧张,为降低集中到期的兑付风险,公司采取了在2020年12月份提前补足敞口,同时再次向下属单位开具50%保证金票据,这就导致提前补敞口部分应付票据未到期无法从账务上减少,同时又新增同等金额的应付票据。经统计通过此方式处理的票据金额10亿元,此10亿元票据在2021年1月份已到期归还9.3亿元,2月份已到期归还0.7亿元,2021年3月底应付票据余额已减少至34.6亿元。

  应付账款。2020年初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8.99亿元,年末余额为13.77亿元,较年初增加4.78亿元,主要是物资供销公司的客户无法按时向其支付货款,导致其应付货款增加所致。物资供销公司2020年初应付账款余额7.03亿元,全年采购金额8.88亿元,全年付款金额5.45亿元,年末余额10.46亿元。

  会计师核查意见:

  1.了解与评价公司采购与付款、票据结算业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与公司了解与讨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期初、期末余额波动原因;

  3.取得应付票据备查簿,并核对承兑汇票信息;检查相关业务合同、发票和收货单等资料,核实交易、事项交易真实性,复核其应存入银行的承兑保证金,并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勾稽;

  4.与企业征信报告中的票据开具信息进行核对;

  5.检查应付账款形成与支付的相关原始凭证,如供应商发票、验收报告或入库单等,查找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应付账款,确定应付账款金额的准确性;

  6.检查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

  7.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进行函证;

  8.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的支付与兑付情况,关注是否存在票据逾期事项。

  我们将上述公司对于应付票据情况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一致。

  八、关于研发费用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本年研发费用为981.88万元,同比增长268.12%,增幅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各项研发项目具体明细及金额;(2)结合研发投入建设进度、公司主要产品及升级布局,说明研发到投入使用的具体计划安排;(3)结合产品所处研发阶段,说明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的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按照国家《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设集约、高效、安全、绿色煤炭行业要求,近年来公司积极贯彻“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围绕地质保障、煤炭绿色高效开采、煤矿灾害防治、智慧矿山建设等领域面临的技术难题,积极开展科研攻关,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1)各项研发项目具体明细及金额。

  2020年,公司研发项目共计投入资金981.88万元。具体研发项目及金额如下:

  ■

  (2)结合研发投入建设进度、公司主要产品及升级布局,说明研发到投入使用的具体计划安排。

  目前,上述24项研发项目有23项已进入应用阶段, “三软特厚煤层强烈采准巷道柔膜混凝土锚碹支护技术”根据工程进度预计2021年11月完成。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

  2021年,在继续推进上年度科研项目外,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确立重点攻关项目,计划将科研技术资金重点用于瓦斯高效治理、绿色矿山和智能矿山建设研究等方面,为公司产业升级提供技术保障。

  (3)结合产品所处研发阶段,说明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的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的上述研发项目处于研究阶段或开发阶段的初期,不能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因此全部费用化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公司上述研发费用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并评估与研发支出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划分研究和开发阶段标准是否恰当,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审阅管理层提供的各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立项审批文件及其他技术论证文件、管理层批准的项目开发预算、以评价管理层认定满足资本化条件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4.检查研发支出的明细构成以评价研发支出归集范围是否恰当;

  5.在抽样基础上,检查研发支出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研发支出是否真实发生。

  我们将上述公司对于2020年度研发费用情况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一致,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九、关于公司债务情况。年报显示,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8.09亿元,同比增长8.18%。本年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82.24%,同比增长10.67个百分点。公司有息负债期末余额31.4亿元,利息费用2.99亿元。公司债务压力和短期流动性风险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近六年来的举债情况、债务结构的变化、融资成本、融资用途、融资对象及其关联关系、公司债务规模与公司业绩增长的匹配性等,分析公司目前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2)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情况和2020年度的具体偿债安排等,充分提示公司的财务压力和流动性风险,明确是否存在难以按期偿还有关债务的风险;(3)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改善债务结构缓解债务压力的措施。

  公司回复:

  (1)结合公司近六年来的举债情况、债务结构的变化、融资成本、融资用途、融资对象及其关联关系、公司债务规模与公司业绩增长的匹配性等,分析公司目前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近六年来的举债情况、债务结构变化及融资成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融资用途。公司融资用途主要为补充生产经营、矿井技改及融资周转。

  融资对象及关联关系。长短期借款均为向各商业银行的借款;融资租赁是以设备售后回租方式向融资租赁公司取得的款项;应付债券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上融资对象和本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从以上融资情况来看,公司近六年来的总体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并没有较大幅度的变动;融资结构方面,以短期融资为主,长期融资逐年减少,融资结构不太合理。

  公司债务规模与近六年业绩的匹配情况分析:

  公司近六年的业绩如下表:

  ■

  公司2019年和2020年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矿井生产接替失调导致产量和煤质双降,同时需加大投入解决接替问题,由此造成煤炭收入下降而成本升高,导致主营煤炭业务亏损;另外,因下属子公司上海贸易合同纠纷案件败诉计提大额预计负债、下属东风电厂关停大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也导致亏损额加大。

  从以上亏损原因分析可以看出,业绩下降存在多方面的原因,业绩下降与资金的投入、融资规模无法成正比。对于本公司来说,生产接替失调、亏损加大反而要加大资金投入。

  公司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分析。2020年末,公司负债总额118.86亿元,流动负债114.97亿元占总负债比96.73%。公司资产负债率82.24%,流动比率为0.55。与河南省内拥有煤炭业务的上市公司相比,资产负债率高于平均水平,流动比率处于中间水平。公司整体债务规模偏大,短期偿债能力偏弱。

  ■

  公司债务结构中,应付金融机构款项79.95亿元,占债务总额的67.27%,包括短期借款30.41亿元、应付票据48.55亿元、应付售后回租款0.99亿元;其余为应付供应商货款、职工薪酬、税费及预计负债等款项。公司债务规模大且近几年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近几年公司持续亏损,难以通过债券或股权方式进行融资,主要通过银行借款、与供应商协商延迟支付货款、延迟支付职工薪酬等方式维持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与矿井技改投资所需的资金支出。

  在保持以上债务规模的情况下,2020年底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8.08亿元,但其中承兑汇票保证金及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合计34亿元,扣除后可使用的货币资金4.09亿元。要确保每月正常生产经营支出、持续矿井技改投入及融资续贷储备资金,资金周转较为紧张。

  综上分析,虽然目前公司债务规模偏大,债务结构中流动负债比例偏高,债务结构需待改善,但从公司的货币资金情况及公司经营运转需求来看,目前的融资规模和融资结构是合理且必要的。

  (2)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情况和2021年度的具体偿债安排等,充分提示公司的财务压力和流动性风险,明确是否存在难以按期偿还有关债务的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共31.4亿元。融资到期时间为2021年元至3月份和10至12月份。从到期时间比较集中来看,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从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来看,一季度煤炭售价相比2020年已有大幅上升,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公司在确保安全生产正常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到期借款的归还和续借,公司存在难以按期偿还有关债务的风险较小。

  (3)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改善债务结构缓解债务压力的措施。

  公司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有:一是努力改善经营状况,增加盈利能力。稳住生产经营,抓好产量组织。强化煤质管理,全力以赴多出煤、出有质量的煤,增加主营收入。加大煤款回收力度,尽量多回流现金。同时在抓好现有产量组织的前提下,按照既定目标抓好采掘接替,确保煤炭主业发展的可持续性。2021年计划主业收入31亿元,全年实现扭亏为盈。

  二是加强沟通,确保资金安全。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2021年公司计划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到期融资的归还续贷。截至5月底,公司到期融资全部归还和续贷完毕。

  三是提前谋划,优化融资结构。2021年度,在各项财务指标逐步向好的前提下,和各金融机构加大沟通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增加中长期借款金额,改变目前以短期借款为主的融资结构,降低资金周转风险。

  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公司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与评价与融资业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公司偿债措施的恰当性与可行性;

  2.取得公司有息负债相关明细表,分析公司有息负债结构及变化情况;

  3.取得并检查郑州煤电及子公司征信报告,核实有息负债相关账面记录是否完整,核对征信报告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并分析差异原因,关注征信报告中列示的被审计单位对外担保的信息;

  4.对报告期内的有息负债,检查相关借款合同,了解借款数额、借款用途、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并与相关会计记录相核对;

  5.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有息负债的偿还情况。

  我们将上述公司对于公司债务情况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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