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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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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1-018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光软件”、“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电商公司”)计划自2020年12月2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2500万股、不超过5000万股。

  2.截至2021年6月20日,国网电商公司增持公司股份2,873.89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61%,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国网电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11,735.75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64%。

  2.国网电商公司在本次增持前的12个月内没有披露增持计划。

  3.国网电商公司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没有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远光软件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2500万股,不超过500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为国网电商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远光软件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0年12月21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远光软件股票如存在停牌情形的,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0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国网电商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73.89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61%,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4,286.1116万元。

  本次增持前国网电商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735.75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64%;本次增持后国网电商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609.64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3.25%。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1-019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综合考虑回报投资者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每10股派发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相关说明

  公司在披露权益分派预案之日(2021年4月30日)的总股本为1,102,486,112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将不会再发生变化。按照公司权益分派方案的规定,本次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基数为1,102,486,112股。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2,486,1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02,486,11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22,983,334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6月2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以上表格“本次送红股股份”按照四舍五入计算,如有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具体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1,322,983,334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987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远光软件园

  咨询联系人:邓飞、周海霞

  咨询电话:0756-6298628

  传真电话:0756-3399666

  十、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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