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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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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1-04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宜光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79,731,7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68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776,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8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62,955,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69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29,217,3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7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776,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8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2,440,7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95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401,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6%;反对3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86,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92%;反对3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玢页、张育秀

  3、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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