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6日,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6月7日披露《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年6月21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国资委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1]34号),同意公司向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299,336,343股购买其持有的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海宁实康水务有限公司40%股权及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向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175,426,636股购买其持有的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49%股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同时,向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90,420,643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不超过 35,625.73万元的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