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6月28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伟20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本公司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5元(含税)。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伟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相关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1年6月28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伟20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伟20转债” 转股业务将恢复交易,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1年6月25日(含2021年6月25日)之前进行转股,具体转股要求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