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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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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补充增加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增加基金列表详见附件一。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属于上市交易的股票。

  2、附件一所列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均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可投资的范围,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附件一所列基金的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

  3、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科创板股票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附件一所列基金的投资者注意: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

  (1)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2)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金在50万以上才可参与,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机构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将会造成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科创板个股存在退市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附件一:增加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列表

  ■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额,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基金份额,则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者红利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1年6月24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应于2021年6月28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6月22日至 2021年6月24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6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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