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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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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以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进行申报。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200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申购份额等数量限制,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8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金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以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进行申报。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200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以对当日的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等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8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包括: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法定代表人: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若增加或变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5月26日登载于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如有)。

  (2)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申购和赎回场所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单,并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4)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本基金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本基金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不违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5)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a、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须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b、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不成立。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不成立。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竞价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竞价卖出。

  c、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投资人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基金份额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人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d、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申购与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6)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及其用途

  a、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b、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c、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0.8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d、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e、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对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05-88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赢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1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于2021年6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上述限制金额调整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微信交易)办理的业务申请。上述限额如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限制金额调整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微信交易)提交的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申请。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继续适用于本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发布的《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暂停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即限制金额为10,000,000.00元。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微信交易)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交易申请,限制起始日为2021年6月22日,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6月21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21年6月22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申购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2)自2021年6月22日起,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含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微信交易)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限额调整为500,000,000.00元(不含500,000,000.00元,A类及E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500,000,000.00元(不含500,000,000.00元,A类及E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申请或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500,000,000.00元(不含500,000,000.00元,A类及E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0,000,000.00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或确认失败。

  (3)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永赢欣益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6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1年06月22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本基金最低持有份额限制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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