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或“公司”)股份6,144,572股,占公司总股本11.57%。
上述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且已于2020年7月22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于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8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062,167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
2021年6月21日,公司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束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61,904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在减持计划剩余期间内,不得再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剩余400,263股,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结束。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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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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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在减持计划剩余期间内,不得再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剩余400,263股,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结束。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