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徐强先生提出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强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其他岗位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徐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徐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徐强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徐强先生任职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1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中环领先增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中环领先增资的公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董事会成员李东生、沈浩平、安艳清、张长旭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会成员李东生、沈浩平、安艳清、张长旭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会成员李东生、沈浩平、安艳清、张长旭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或配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必要时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2、授权董事会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董事会成员李东生、沈浩平、安艳清、张长旭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不再提取依据《股权激励基金计划(2018-2022)》应计提的2020年度股权激励基金,《股权激励基金计划(2018-2022)》自此废止,不再提取后续年度的股权激励基金。
董事会成员李东生、沈浩平、安艳清、张长旭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会成员李东生、沈浩平、安艳清、张长旭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提取激励基金额度、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资产管理机构,拟定、签署与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完成日止。
董事会成员李东生、沈浩平、安艳清、张长旭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0日以传真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1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监事赵春蕾作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等因素,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二、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五、审议通过《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不再提取依据《股权激励基金计划(2018-2022)》应计提的2020年度股权激励基金,《股权激励基金计划(2018-2022)》自此废止,不再提取后续年度的股权激励基金。
公司监事赵春蕾作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经核实员工持股计划名单,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赵春蕾作为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2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中环领先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产业发展规划及战略布局,拟向控股子公司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领先”)增资。
各股东方向中环领先合计增资130,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39,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香港”)增资39,000万元、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增资39,000万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增资13,000万元。
增资完成后,中环领先注册资本将由770,000万元变更为90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30%、中环香港持股比例30%、晶盛机电持股比例10%保持不变,产业集团持股比例13.33%、锡产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产香港”)持股比例16.67%。
2、董事会表决决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中环领先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中环领先增资。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情况
1、公司名称: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东氿大道
3、法定代表人:沈浩平
4、注册资本:77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电子专用材料、半导体器件、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的技术研发、制造和销售;新材料、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半导体生产及检测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802,087.11万元,总负债48,326.38万元,净资产753,760.7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926.17万元,净利润10,327.97万元(经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802,487.57万元,负债总额为47,710.32万元,净资产为754,777.26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43,462.53万元,净利润1,016.53万元(未经审计)。
三、定价依据及增资方式
本次各股东方同比例向中环领先增资,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39,000万元、中环香港以现汇方式增资39,000万元、产业集团以现金方式增资39,000万元、晶盛机电以现金方式增资13,000万元。
增资完成后,中环领先注册资本将由770,000万元变更为90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30%、中环香港持股比例30%、晶盛机电持股比例10%保持不变,产业集团持股比例13.33%,锡产香港持股比例16.67%。
四、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锡产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无锡市县前西街168号
3)法定代表人:蒋国雄
4)注册资本:518,601.706753万元
5)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方
2、晶盛机电,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通江西路218号
3)法定代表人:曹建伟
4)注册资本:128,568.9364万元
5)经营范围:从事晶体生长设备研发、制造、销售
6)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方
本次合作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为中环领先增资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将促使公司的半导体材料产业市场覆盖率上升、产品产销扩大和盈利能力提高,对公司高速可持续发展产生长期积极作用。
2、本次增资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情况下,确定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8,000万元,不超过33,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含),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风险提示: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综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决定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该方案已经2021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于2007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2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85.71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上限金额人民币33,000万元,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42.0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约为785.71万股。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若按回购下限金额人民币28,000万元,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42.0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约为666.67万股。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本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8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2.07亿元。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9亿元。若此次回购资金33,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56%、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2%。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8,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经核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先生于2021年3月25日买入公司股票1,800,003股,2021年5月7日买入公司股票375,000股,目前其持有中环股份的股票数量为2,175,003股,其购买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是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经公司内部自查,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至3月17日买入公司股票58,552,778股,目前其持有中环股份的股票数量为825,777,985股,其购买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是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问询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持股5%以上大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未来六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股东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息产业基金”)于2020年12月9日-2021年3月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30,131,603股,于2020年12月14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60,658,529股,目前已不再为持股5%以上大股东。其卖出股票的行为系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未来六个月内暂不存在其他减持计划。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由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
公司2021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三分之二。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管理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3.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四)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回购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一)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竞争力,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8,000万元,不超过3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四)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
2.授权公司管理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3.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公司此次回购股票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四)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荣玲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荣玲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为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三项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Zhonghuan Semiconductor Co., Ltd.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证券代码:002129
法定代表人:沈浩平
董事会秘书: 秦世龙
注册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电话:022-23789766
联系传真:022-23788321
电子信箱:tjsc@tjsemi.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荣玲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陈荣玲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 SITRl ) 资深顾问、大全新能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曾任 SEMIChina 顾问董事会董事长、 IMEC(比利时高科技研发中心)执行顾问、美国应用材料公司副总裁、美国应用材料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应用材料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ASML(中国)荷兰光刻设备公司资深顾问等职务。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21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且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1年7月1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 2021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下列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
邮政编码:300384
收件人:蒋缘
电话:022-2378978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陈荣玲
2021年6月20日
附件: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荣玲 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授权委托书简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者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有效期限: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至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日,在2021年7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6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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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参加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邮件方式以2021年7月5日下午16:3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7月6日上午9:00-15:00,登记地点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2号公司会议室。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世龙、蒋缘电话:022-23789787传真:022-23789786
邮箱:jiangyuan@tjsemi.com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9”,投票简称为“中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我本人出席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二、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三、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四、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具体指示:
■
五、如果委托人对上述项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是/否):
六、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七、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6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姓名/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注:证券账户名称前标注“#”的持有人为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又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