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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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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0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1年6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0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鄂州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校生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名,代表股份185,604,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794%。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份185,303,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2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30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东共有1名,持有股份155,414,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240%;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有7名,持有股份1,07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2%。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303,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303,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303,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5,303,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03,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303,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303,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6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7%;反对3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航律师和黄心怡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张振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振国先生递交的关于其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6月18日,张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757,594股,占公司目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的4.82%。张振国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7,189,399股。

  一、股东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以及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以及减持比例:

  ■

  上述股东本年度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张振国先生此前做出的有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本人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本人近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本人近亲属)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目前,张振国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张振国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张振国先生出具的计划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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