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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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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0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6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披露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一、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承诺

  草案披露,本次交易主要目的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本次购买HG持有的PTG38%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橡胶公司仍然通过TPIH持有PTG剩余52%股权。2020年11月30日,橡胶公司已经将TPIH持有的PTG52%的股权托管给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PTG48%的股权、控制PTG100%股权,PTG将成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同时,关注到,2014年6月,公司控股股东橡胶公司按照《4号监管指引要求》曾出具承诺,将公司作为中国化工旗下轮胎资产整合平台,在具备条件时,将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2020年9月橡胶公司再次承诺,将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提交将本旗下工业胎资产注入公司的具体方案。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本次购买的为第三方股东HG持有的PTG相关份额股权,并非控股股东持有的PTG股权,请公司结合本次交易前后控股股东持有的PTG股权比例变化,说明本次交易是否能够达到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的目的,以及后续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措施安排;(2)结合公司对PTG的持股比例、PTG52%的股权托管协议安排、派驻董事及高管的数量等,说明2020年公司未将PTG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本次交易后公司对PTG的持股比例、交易前后公司能够对PTG施加影响的变化、是否有新增协议安排等,说明本次交易后公司可以将PTG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实现上市公司对PTG实际管理控制的具体措施安排;(4)橡胶公司2014年6月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出具的背景及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已经履行完成;(5)结合橡胶公司2014年6月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情况,说明2020年9月出具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是否够构成原承诺变更,若构成,请说明是否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不构成,请说明2020年9月再次出具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原因;(6)控股股东旗下是否存在其他轮胎资产,如存在,补充披露其他轮胎资产的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与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以及未来对解决同业竞争的安排。请财务顾问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关于标的资产独立性

  草案披露,2015年11月,橡胶公司完成了对意大利倍耐力公司的收购。收购完成后,倍耐力公司将其业务按照乘用胎与工业胎两部分进行了分拆,其中工业胎业务单独成立了PTG。目前PTG生产轮胎所需的专利、专有技术、“Pirelli”商标,均主要由其重组前的母公司PirelliTyre许可提供。截至2020年12月31日,PTG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以下三项知识产权许可,其中一项为专利和产品集成技术工艺许可,许可到期日为2030年12月31日;一项为机械工艺专有技术许可,许可到期日为机械工艺专有技术合法公开之日;一项为商标许可,许可到期日为2026年12月31日。PTG目前与关联方在采购、销售、资金拆借、人员管理费用等多个方面存在大量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PTG因业务分拆导致的与乘用胎业务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将有所增加。

  请公司补充披露:(1)PTG设立时主要的资产、负债、业务情况和经营安排,包括经营性资产情况、主要技术及专利权利归属情况、销售和采购安排等,相关资产及业务是否具备独立性、完整性;(2)PTG近三年专利、专有技术、商标涉及的费用金额,支付情况;(3)结合公司目前生产使用的工艺、技术以及产品品牌,说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对PirelliTyre许可存在依赖,相关依赖是否影响标的公司独立经营;(4)结合相关许可协议约定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说明资产对相关许可到期后标的资产对关键技术,专利使用及品牌使用方面的后续安排,相关安排是否能够保证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5)结合PTG的销售及采购模式、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金额占比、人员任职安排等方面说明PTG的独立性;(6)PirelliTyre是否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体系内,如否,PTG是否对境外第三方公司存在技术、商标、生产上的重大依赖;(7)本次交易完成后,增加的关联交易内容、金额等情况;(8)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相关规定。请财务顾问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关于标的资产经营情况

  草案披露,PTG近两年盈利能力不强。2019年底和2020年底,PTG资产总额分别为109.74亿元和100.51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92.57亿元和88.30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4.36%和87.86%,资产负债率较高。2019年和2020年,PTG分别实现收入83.77亿元和72.41亿元,同比下降13.56%;实现净利润1.10亿元和5711.9万元,同比下降48.07%;管理费用分别为7.6亿元和7.35亿元,占收入比分别为9.08%和10.17%;2019年PTG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税务准备金8,818.52万元,上述事项对公司2019年净利润影响较大。PTG2020年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16.09亿元,占资产比15.23%;其他应收款余额1.24亿元。同时,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154.88万元其他应收款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协调将在2021年6月30日前清理完毕。

  请公司披露:(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PTG高资产负债率运营的原因和合理性;(2)PTG一年内到期的债务情况,结合PTG资金情况,说明其偿债安排,说明是否存在偿债风险;(3)收购后公司对PTG债务的相关安排,是否有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的相关安排,如有,请详细披露相关计划,并说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4)PTG净利润呈下降趋势,请公司结合可比公司业绩趋势,净资产收益率情况,说明PTG业绩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其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5)结合PTG的净资产收益率,业绩变化等情况,说明本次收购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本次收购是否具有必要性;(6)列示2019及2020年PTG管理费用主要涉及的具体项目,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说明其管理费用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7)PTG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税务准备金的依据及处理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相关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况;(8)2020年期末PTG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前五名的情况,包括金额、交易对方、交易背景、是否关联方等,并结合PTG的业务模式,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说明其应收项目占比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9)列示其他应收款的主要项目,包括交易背景、账面原值、账面净值、账期,减值准备等,说明除上述资金占用外,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或其他变相使用PTG资金的情况,以及上述资金占用解决进展。请财务顾问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四、关于标的资产估值情况

  草案披露,交易采用收益对PTG股权价值进行评估,PTG合并层面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为15,088.40万欧元,评估值为53,100.00万欧元,增值率251.93%。PTG单体层面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29,849.30万欧元,评估值为53,100.00万欧元,增值率77.89%。PTG于2015年成立,2016年公司收购其10%股份,2017年HG收购其38%的股份。前期,2017年,公司拟购买PTG90%股份,采用收益法对PTG100%股权评估的价格为51.61亿元,增值率为137.05%。

  请公司披露:(1)2016年公司收购PTG10%股份,2017年HG收购PTG38%的股份的价格,定价的依据,以及与本次定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存在,说明原因及合理性;(2)2017年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PTG90%股权的评估值与本次交易估值存在较大差异,请从两次评估的关键参数、业绩预测、折现率等方面量化说明差异的原因,并将前次预测业绩与PTG近三年实际业绩对比,说明是否存在评估不审慎的情况;(3)公司本次交易评估的过程及数据,包括收入、费用、净利润、净现金流量、收入及费用的增长率、现金流量折现率等关键指标,并结合PTG近年业绩变化情况,说明业绩预测是否具有可实现性。请财务顾问及资产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五、其他

  草案披露,公司本次拟以不超过2.66亿欧元的价格参与竞买PTG38%的股权,根据公司2021年一季报,公司一度末货币资金11.52亿元,资金较为紧张。2020年末,PTG商誉余额20.51亿元,金额较大。截至2020年12月31日,PTG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存在4项对外担保,均为PTG(巴西)为其分销商就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未来资金安排,说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本次支付大量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并提示对公司债务结构及偿债能力产生的风险;(2)PTG商誉的形成原因、账面原值、减值准备等情况,结合商誉对应资产组的运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减值风险。(3)列示PTG对分销商担保的对象、金额、期限、是否存在分销商违约等,并说明后续解除安排。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在2021年6月24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大资产重组草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就上述事项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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