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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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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生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

  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远大物产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3亿元。

  2、浙江新景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0.5亿元。

  3、远大能化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

  4、远大生水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2亿元。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76.47亿元,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1日、12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

  本次担保发生担保额度调剂事项,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成立于1999年9月9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2号楼营业房102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产注册资本为9亿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物产2020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5,860,283万元,利润总额14,029万元,净利润4,937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21,503万元,负债总额383,02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9,7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69,436万元),净资产238,474万元,或有事项24,089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2021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1,767,830万元,利润总额10,889万元,净利润8,896万元;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770,784万元,负债总额552,3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5,24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35,318万元),净资产218,388万元,或有事项25,702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新景成立于2006年12月6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22层B1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100%股权。

  浙江新景2020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389,241万元,利润总额3,329万元,净利润3,078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0,464万元,负债总额86,80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6,153万元),净资产13,662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2021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71,081万元,利润总额296万元,净利润222万元;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18,163万元,负债总额104,27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25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4,279万元),净资产13,884万元,无或有事项。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能化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26幢105-2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1.2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0.5%股权。

  远大能化2020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2,379,408万元,利润总额17,080万元,净利润12,731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0,722万元,负债总额97,06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0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1,865万元),净资产33,653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2021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725,858万元,利润总额7,547万元,净利润5,661万元;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06,230万元,负债总额166,9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86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6,916万元),净资产39,314万元,无或有事项。

  4、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

  远大生水成立于2012年1月20日,注册地点为宁波高新区江南路673号西楼317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冶金炉料、矿产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金银及饰品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再生资源销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生水注册资本为1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85%股权,许斌持有其15%股权。

  远大生水2020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1,310,026万元,利润总额3,823万元,净利润2,858万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2,174万元,负债总额49,76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56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9,301万元),净资产52,406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生水2021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492,623万元,利润总额-540万元,净利润-405万元;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31,173万元,负债总额79,1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6,42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8,990万元),净资产52,001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生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2.1、为子公司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为:

  2.1.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1.2、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第2.2条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金额

  3.1、为远大物产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1.3亿元。

  3.2、为浙江新景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0.5亿元。

  3.3、为远大能化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2亿元。

  3.4、为远大生水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3.2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被担保的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上述子公司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及远大生水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远大能化、远大生水的少数股权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合718,906.04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25,7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为193,206.0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2.30%。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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