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87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向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从事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与生产以及光伏发电站等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于2019年1月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增加标的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于2019年4月2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暨变更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期间,公司每1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7),披露了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交通集团”)、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诏安金都”)、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9.63亿元,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恢复生产和新项目的建设。同时,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机构备案后的资产作为出资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漳州交通集团及诏安金都拟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事项。2019年4月1日,福建猛狮举行四方合作项目生产启动仪式,福建猛狮1#厂房A线已进入连续生产状态。漳州交通集团、诏安金都已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发出EPC工程招标公告,并于2019年10月25日与中标单位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2020年4月21日,合资公司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向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1.3亿元工程总承包预付款。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但考虑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目前推进本次交易可能会遇到困难,待公司净资产为正值,将结合届时的实际情况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标的资产在完成审计、资产评估等必要程序后,各方还需友好协商并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交易事项需由相关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内部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等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10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88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德优势”)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88,191,23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17%。若陈乐伍先生及沪美公司、易德优势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陈乐伍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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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5日,陈乐伍先生及沪美公司、易德优势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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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及陈乐伍先生均未收到与本次新增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2、陈乐伍先生最近一年不存在新增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新增因自身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3、陈乐伍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陈乐伍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若陈乐伍先生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陈乐伍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1-089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于2021年6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的通知,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沪美公司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1年6月15日,沪美公司持有116,863,339股猛狮科技股份,占猛狮科技总股本的20.60%。
二、本次被动减持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沪美公司质押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的1,650万股猛狮科技股份涉及违约,东兴证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东兴证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东兴证券协助将质押股票卖出。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减持不超过1,65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1%。其中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5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间:尚未确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沪美公司质押予东兴证券的公司股份被动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沪美公司本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沪美公司目前与东兴证券保持密切沟通,并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风险,但不排除在沟通过程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遭遇被动减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沪美公司出具的《关于沪美公司所持部分猛狮科技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通知》。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