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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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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5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间接股东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出售其持有的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该交易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概述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魏翔先生通知,其控制的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疆”或“甲方”)与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控股”或“乙方”)签署了《关于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丰启控股拟收购深圳创疆持有的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疆投资”或“目标公司”)100%股权。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创疆”)是创疆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交易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变更前后控制关系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DG2N3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翔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7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路澳城花园(北区)H-1座13D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信息技术、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

  ■

  2、受让方: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624X3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丰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6月7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侨香路3089号恒邦置地大厦二十六层2601-A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许可经营项目是:人力资源咨询。

  股权结构:

  ■

  3、目标公司: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T385H8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诗雨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0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蓝谷创业中心3号楼B座3楼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方”)

  乙方: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

  丙方: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一)目标股权及转让价格

  1.1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甲方所持有的丙方100%的股权(“目标股权”),于本协议签署日对应丙方总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

  1.2根据目标公司现有资产负债情况,并经过合理商业评估,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受让目标股权的总价格(“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

  (二)目标股权交割

  2.1在本协议生效后的30日内,甲方和丙方应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使乙方成为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目标股权合法的持有人(“工商过户登记”)。

  2.2乙方应于如下先决条件全部被满足或虽未被满足但已被受让方书面豁免后30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已满足,本协议已生效;

  (2)甲方已将目标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

  (3)甲方已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配合完成将上市公司和目标公司以及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制权移交给乙方行使的全部工作;

  (4)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13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被武汉市公安局采取的冻结措施已解除,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其他未披露的权利负担;

  (5)目标公司和上市公司现有经营在正常的状况下持续运作,目标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财务、业务、资质、发展前景、运营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出现违法犯罪、违规担保、资金占用、财务造假或信息披露违规等重大违法行为;且

  (6)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所有陈述和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出现本协议约定的解除事项、各方同意解除或终止之日或各方在本协议下均已不再享受任何权利且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之日起解除或终止。

  四、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1、若本次股权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魏翔先生变更为赵丰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亦不涉及其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的变化。

  2、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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