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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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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1年6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6月10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及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梁运斌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周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薛四敏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非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82。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非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83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84 。

  关联董事李永前、梁运斌、薛四敏、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85 。

  关联董事李永前、梁运斌、薛四敏、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86。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非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我司存量资产,拟与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非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方案概况

  1、融资主体: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项目公司。

  2、融资规模:10亿元。

  3、融资期限:单笔理财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5个月。

  4、增信措施: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

  5、资金用途:用于支付项目公司对上游供应商应付账款。

  6、保理商/申请人:深圳前海联易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7、预计融资成本不超过我司年度融资利率额度。

  二、审议程序

  我司已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非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获得我司国资管理部门批准,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本次非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延长公司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有效缓解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优化负债结构。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认为:中交地产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缓解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优化负债结构,是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

  风险分析:我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于我司并表子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应付账款,若子公司未按期偿付,我司需承担付款义务。

  解决方案:一是督促下属子公司按时兑付款项;二是谨慎选择基础资产,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交易文件,防范风险;三是在出现需我司履行偿付义务的情形时,协调子公司其它股东方共同承担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非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拟与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非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方案概况

  1、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受托人: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初始债务人:负有清偿应收账款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中交地产及并表项目公司。

  4、初始债权人/供应商:与原始权益人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并将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予原始权益人办理保理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加入债务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6、基础交易合同:系指初始债权人与初始债务人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合同项下的标的合同,初始债权人基于该合同对初始债务人享有现有的或未来的应收账款债权,并将其转让予联捷保理获取保理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合同、安装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劳务合同等合同及/或其补充协议等。

  7、发行规模:资产支持计划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每期规模以各期资产支持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8、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

  9、预计融资成本不超过我司年度融资利率额度。

  二、审议程序

  我司已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非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获得我司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尚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目发行前需取得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核发的注册通知书,以及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百年资管将发行情况上报银保监会。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本次非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延长公司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有效缓解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优化负债结构。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认为:中交地产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缓解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优化负债结构,是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

  风险分析:我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于我司并表子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应付账款,若子公司未按期偿付,我司需承担付款义务。

  解决方案:一是督促下属子公司按时兑付款项;二是谨慎选择基础资产,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交易文件,防范风险;三是在出现需我司履行偿付义务的情形时,协调子公司其它股东方共同承担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84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天津中红众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5月14日联合竞得天津市红桥区报春里地块(津红双(挂)2021-01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成交价为342,000万元,联合体中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占比69.95%,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占比30%,天津中红众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比0.05%。为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我司拟与上述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中交红桥(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暂简称“中交红桥”)对上述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拟设立的中交红桥注册资本360,00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方拟出资及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

  由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是我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因此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我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方介绍

  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丙88号801

  法定代表人: 蒋万民

  注册资本: 215,618.71781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4年3月8日

  经营范围: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咨询;物业管理;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租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00042%;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9.99958%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正常,与我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业务发展正常。2020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三、非关联合作方情况

  名称:天津中红众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宝能创业中心2号楼1、2门1303-36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贺喜

  注册资本: 1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贺喜等自然人 。

  天津中红众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标的情况

  名称:中交红桥(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36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宝能创业中心2号楼1、2门1303-36

  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华通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中红众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报春里地块(津红双(挂)2021-017号)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天津市红桥区,属于双环邨板块,紧邻北辰瑞景板块,为城市居住核心区;地块东至双环路,南至佳宁道,西至佳宁里,北至龙泉道。

  用地规模:土地面积为101,875.1㎡,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270,906㎡。

  项目定位及建设内容:商品住宅、商业、配套公建。

  (二)拟设立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红桥(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天津市红桥区宝能创业中心2号楼1、2门1303-36房。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0万元。

  注册资本按照甲方持股69.95%,乙方持股30%,丙方持股0.05%以货币形式出资。

  (三)股东会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通过生效。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四)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 2 名,乙方提名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监事

  公司设监事2名,由甲、乙两方各推荐1名。

  (六)利润分配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由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各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有利于贯彻公司区域发展战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合作关联方具备资金、专业及资源方面较强的实力,本次合作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358,097.54万元;向关联方借款额度1,000,000万元;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190,0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出资额229,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613.89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中交地产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有利于贯彻公司区域发展战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关联方具备资金、资源方面的较强的实力,具备履约能力,能够保证本次共同投资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发行公司债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2亿元,由我司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我司已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2021年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我司拟就上述发行公司债事项向地产集团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12亿元。

  由于地产集团是我司控股股东,我司向地产集团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我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李永前、梁运斌、薛四敏、周济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地产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芮捷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3月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2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5501528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地产集团持有我司53.32%股权,是我司控股股东。

  地产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地产集团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三、反担保函主要内容

  我司作为反担保人,拟向地产集团出具《反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1、如中交地产未能按期归还公司债本金及利息等,导致地产集团承担了保证责任,中交地产保证支付由地产集团垫付的全部款项以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息额计算至我方实际支付日)、违约金、损失及其他一切费用等。2、如中交地产变更合同条款且加重地产集团担保责任的,若变更未经地产集团同意,地产集团的损失由中交地产承担。3、如中交地产未按前条约履行上述义务,由此而造成地产集团的经济损失由中交地产承担。4、反担保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地产集团解除全部责任为止。

  四、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向地产集团提供反担保,是基于地产集团为我司发行公司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反担保公平、对等;反担保对象地产集团实力雄厚,内控完善,信用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交地产向地产集团提供反担保有助于确保中交地产顺利发行公司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反担保对象地产集团实力雄厚,内控完善,信用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1年5月31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1,235,731.61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403.64%。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210,702.79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68.82%。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358,097.54万元;向关联方借款额度1,000,000万元;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190,0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出资额229,0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613.89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086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30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与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非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与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非标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四)审议《关于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82、083、084、085号。

  关联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第(三)、(四)项议题。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28日、29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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