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4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在公司总部29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由袁海黎董事长主持,九位董事全体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5302公司股权划转至3521公司》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南京际华五三零二服饰装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5302公司”)100%的股权,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际华三五二一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简称“3521公司”),以推进区域内企业重组整合,发挥协同效应。划转完成后5302公司成为352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授权经理层遵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5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9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袁海黎董事长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史俊龙、徐坚、张继德因其他公务活动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震建、钟云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