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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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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销售光存储设备和解决方案时会收取一部分服务费,2019年度及之前,公司服务费收入分月份确认;由于服务费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2020年度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后,公司服务费收入于项目验收时于设备销售收入同时一次性确认。

  (二)对参股公司或其关联方销售价格公允性分析

  公司销售的产品包括自主生产的光存储设备及软件、外采的集成配套硬件及软件;项目销售的价格根据客户的需求、应用场景不同对应不同的产品配置,产品配置不同则参股公司对应项目的价格存在一定差异。

  2020年,公司对参股公司或其关联方销售产品单价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万元/台、元/片

  ■

  注:解决方案-信息技术及网络设备等相关硬件涉及的产品种类繁杂,不同种类的配套硬件产品价格差异较大,难以对比统一价格,因此对比价格公允性时,主要参考和对比其毛利率水平。

  2020年,公司对参股公司或其关联方的销售价格、毛利率与同期销售给其他客户的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湖南数莲紫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公司向数莲紫宸销售应用于“湘潭市新基建永固型绿色大数据共享平台存储系统项目”的解决方案,2020年度交付并验收部分为100台ZL6120系列设备及相关服务费,报表中收入金额为7,293.27万元,毛利率为72.21%。由于数莲紫宸系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报表中上述收入毛利系已进行顺流交易合并抵消调整后的收入毛利,其调整前(即实际销售交易中)的收入金额为8,861.25万元,对应ZL6120光存储设备的单价为88.61万元,毛利率为67.56%。上述单价2020年直接对外销售ZL6120系列设备的单价较低主要系不同客户选择配置存在一定差异所致,但其毛利率较公司毛利率与公司2020年直接对外销售ZL6120系列设备的毛利率64.95%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公司2020年对湖南数莲紫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价格较为公允。

  2、山西紫晶天众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公司向紫晶天众销售应用于“山西省太原市新基建绿色永固型信息数据共享平台项目”的解决方案,其中基于合同SO-0663主要提供128G光存储介质,基于合同SO-0733主要提供项目所需的信息技术及网络设备等相关硬件。上述公司对紫晶天众销售的解决方案相关产品中,128G光存储介质的单价和毛利率与公司2020年度全部对外销售128G光存储介质的平均单价、毛利率基本相当;信息技术及网络设备等相关硬件的毛利率9.09%与公司2020年度解决方案业务中信息技术及网络设备等相关硬件的情况的毛利率8.45%亦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公司2020年对山西紫晶天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价格较为公允。

  3、山西大地紫晶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公司向大地紫晶销售一台ZL2520光存储设备,主要用于对外销售给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并用于山西省政务云平台异地灾备中心项目。该项目单价和毛利率较其他直接对外销售的ZL2520型号设备相对较高主要系该客户及项目位于太原且仅采购一台,考虑到售前设计及售后维护相关人员出差费用,发行人报价中含有一部分费用补偿,故公司对其销售单价和毛利率相对较高。

  4、北京中弘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公司向北京中弘销售应用于“内蒙古政务云大数据灾备中心存储系统项目”的解决方案,2020年度交付的主要为100G和200G光存储介质。根据比较,公司向北京中弘销售的解决方案中相关光存储介质与公司2020年度全部对外销售100G/200G光存储介质的平均单价和毛利率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公司2020年对北京中弘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价格较为公允。

  5、内蒙古中弘紫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度,公司主要向中弘紫晶销售应用于“内蒙古政务云大数据灾备中心存储系统项目”的解决方案。其中解决方案主要提供项目所需的信息技术及网络设备等相关硬件,其毛利率7.91%与公司2020年度解决方案业务中信息技术及网络设备等相关硬件的情况的毛利率8.45%不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公司2020年度还向中弘紫晶销售少量消费级光存储设备,由于该产品是公司2020年新推出的产品,公司在销售之初基于市场推广的角度考虑定价相对较低,导致该产品毛利率为负,但由于该产品仅为少量销售,该客户整体毛利率仍为7.84%。因此公司2020年对内蒙古中弘紫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价格较为公允。

  (三)信用政策与其他客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在与相关客户达成正式合作之前,会要求相关客户提供关于客户背景调查、资质确认的相关资料。公司在取得上述资料后,按照公司制定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及业务开拓实际情况,依据客户的规模情况、信誉情况、经营情况以及应用项目、终端用户情况将客户信用等级分为5级,对符合要求的客户给予3-9个月的信用账期。

  公司给予上述发生交易的参股公司或其关联方中数莲紫宸、紫晶天众、北京中弘、中弘紫晶的信用账期均为6个月,大地紫晶的信用账期为3个月,与公司大部分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基本相同或更为谨慎,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结合参股公司的业务模式、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回款保障措施,说明参股公司是否具有支付大额货款的能力,是否存在背靠背结算条款(即以下游终端客户的回款作为对公司回款的前提),或与地方政府或相关方存在相关特殊交易模式或约定(如BOT模式)

  (一)湖南数莲紫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模式

  湖南数莲紫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落户湘潭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混合所有制”公司,面向湘潭市智慧城市建设和长株潭一体化中心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大数据共享平台等信息化服务。数莲紫宸一次性投建数据中心存储容量约为50PB,其中,数莲紫宸已于2021年1月4日与湘潭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签订相关协议,成为“湘潭市新基建绿色大数据共享平台存储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提供商(服务容量为12PB),通过收取服务费实现经济效益。

  ■

  如上图所示,“湘潭市新基建绿色大数据共享平台存储项目”服务采购流程如下:服务采购由公司中标后,由湘潭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甲方)、广东紫晶(乙方)、数莲紫宸(丙方)签署三方采购协议,协议约定甲方为数据服务采购人,由甲方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等;乙方负责项目建设相关的沟通协调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等;丙方负责项目建设、后续整体运维,并有权收取项目相关的服务费;设备采购流程如下:由公司向数莲紫宸销售设备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数莲紫宸向公司支付设备货款。

  除此之外,数莲紫宸按照其自身经营策略,亦积极在开拓其他政府及企业客户数据存储服务业务,以推动增量运营服务收入。

  2、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回款保障措施

  截至目前,数莲紫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东投入、运营服务收入和取得金融机构融资三个方面。由于光存储数据中心项目初始投资成本以光存储设备等相关设备为主,且与传统IDC后续运维费用较大的特点不同,光存储数据中心电费、人力等后续运维成本较低,因此相关客户前期投入(包括股东投入和融资取得资金)以及运维过程中收取的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设备费用。

  股东投入方面:数莲紫宸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实缴注册资本为3,080.00万元。

  运营服务收入方面:根据相关协议,其在“湘潭市新基建绿色大数据共享平台存储服务采购项目”中提供12PB数据存储服务将收取服务费每年2,264.92万元,3年合计6,794.76万元。除此之外,数莲紫宸亦积极开拓其他政府及企业客户数据存储服务业务,以推动增量运营服务收入。

  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方面:数莲紫宸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对接融贷方案。

  3、是否具有支付大额货款的能力

  2020年,公司对数莲紫宸确认收入的含税金额为10,000.00万元,数莲紫宸已于2020年内回款3,010.00万元(回款资金来源主要为数莲紫宸的股东实缴注册资本),截至2020年末公司对其的应收账款余额为6,990.00万元。

  数莲紫宸股东完成剩余实缴的注册资本2,920.00万元和中标合同总额6,794.76万元已经完全覆盖向公司采购设备的剩余货款,同时,数莲紫宸亦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对接融贷方案,目前数莲紫宸的相关应收款项均在信用期内,预计数莲紫宸后续将陆续安排回款。

  目前湖南数莲紫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总容量50PB,目前已协议确定12PB的服务收入,占比24%。该业务方式及部署节奏与同行业类似,根据易华录2020年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末,建成并实现运营的示范湖达到23个,数据湖共部署蓝光存储规模达到3,042PB,其中数据湖协议入湖的企业及政府数据总量为643PB,占比约20%。

  综上,综合考虑股东投入、运营服务收入和取得金融机构融资三方面资金来源,并与同行业案例进行对比,数莲紫宸具备支付公司相关销售合同对应货款的能力。同时,公司亦提请投资者关注数莲紫宸等参股公司及其关联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回收可能逾期的风险,详见本问询函回复之“问题5”之“五、(四)关于参股公司及其关联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揭示”相关内容。

  4、是否存在背靠背结算条款(即以下游终端客户的回款作为对公司回款的前提),或与地方政府或相关方存在相关特殊交易模式或约定(如BOT模式)

  公司与数莲紫宸主要销售合同的结算条款以及数莲紫宸与终端用户签订相关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自查与数莲紫宸签订的相关协议,确认公司与数莲紫宸之间不存在背靠背结算条款(即以下游终端客户的回款作为对公司回款的前提)。

  公司经查阅政府招投标相关文件,数莲紫宸与政府签订的协议,以及数莲紫宸出具的声明,确认数莲紫宸不存在与地方政府或相关方存在相关特殊交易模式或约定(如BOT模式)。

  (二)山西紫晶天众科技有限公司和山西大地紫晶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业务模式

  山西紫晶天众科技有限公司是山西天众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司、广州达豪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制公司,面向太原市及山西省数字经济、智慧城市、大数据产业、转型发展机遇,提供基于自主可控的电磁光融合存储解决方案和信息化建设服务。紫晶天众一次性投建数据中心存储容量约为50PB,其中,其控股子公司山西大地紫晶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06月17日中标“太原市晋源区商务局新基建绿色大数据共享平台数据存储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服务容量为10PB),成为该项目的存储服务提供商,通过收取服务费实现经济效益。

  ■

  如上图所示,“山西省太原市新基建绿色永固型信息数据共享平台项目”服务采购及资金流程如下:政府晋源区商务局向山西大地紫晶(国企占股35%)采购存储服务,即由大地紫晶中标,晋源区商务局与大地紫晶签署存储服务协议,并按期支付山西大地紫晶服务费,再由大地紫晶向紫晶天众采购存储服务,大地紫晶收到政府服务费后向山西紫晶天众支付相应服务费用;设备采购流程如下:公司向紫晶天众销售光存储设备,由紫晶天众(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等)支付设备货款。

  除此之外,紫晶天众按照其自身经营策略,亦积极开拓其他政府及企业客户数据存储服务业务,以推动增量服务费收入。大地紫晶已与太原市人民政府、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山西大地控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拟以紫晶天众运营的太原市新基建绿色大数据共享平台数据中心为基础为上述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2、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回款保障措施

  截至目前,紫晶天众和大地紫晶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东投入、运营服务收入和取得金融机构融资三个方面。由于光存储数据中心项目初始投资成本以光存储设备等相关设备为主,且与传统IDC后续运维费用较大的特点不同,光存储数据中心电费、人力等后续运维成本较低,因此相关客户前期投入(包括股东投入和融资取得资金)以及运维过程中收取的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设备费用。

  股东投入方面:紫晶天众的注册资本为5,000.00万人民币,截至目前已全部实缴。

  运营服务收入方面:根据相关中标公告及协议,大地紫晶在“太原市晋源区商务局新基建绿色大数据共享平台数据存储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中将收取服务费每年1,800.00万元,3年合计5,400.00万元。紫晶天众亦积极开拓其他政府及企业客户数据存储服务业务,以推动增量服务费收入。大地紫晶已与太原市人民政府、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山西大地控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拟以紫晶天众运营的太原市新基建绿色大数据共享平台数据中心为基础为上述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方面:紫晶天众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签订融资合同,目前已经取得融资租赁款6,000.00万元。

  3、是否具有支付大额货款的能力

  2019年和2020年,公司对紫晶天众确认收入的含税金额为15,074.00万元,紫晶天众已于2020年内回款8,800.00万元(回款资金来源主要为紫晶天众的股东实缴注册资本和取得的融资租赁款),截至2020年末公司对其的应收账款余额为6,274.00万元,公司对大地紫晶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5.00万元。

  紫晶天众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中标合同总额5,400.00万元以及融资款项6,000.00已经完全覆盖紫晶天众和大地紫晶向公司采购设备的全部货款,紫晶天众后续将陆续向公司支付相关货款。

  目前紫晶天众投建数据中心存储容量约为50PB,目前已协议确定10PB的服务收入,占比20%。该业务方式及部署节奏与同行业类似,根据易华录2020年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末,建成并实现运营的示范湖达到23个,数据湖共部署蓝光存储规模达到3,042PB,其中数据湖协议入湖的企业及政府数据总量为 643PB,占比约20%。

  综上,综合考虑股东投入、运营服务收入和取得金融机构融资三方面资金来源,并与同行业案例进行对比,紫晶天众和大地紫晶具备支付公司相关销售合同对应货款的能力。同时,公司亦提请投资者关注紫晶天众和大地紫晶等参股公司及其关联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回收可能逾期的风险,详见本问询函回复之“问题5”之“五、(四)关于参股公司及其关联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揭示”相关内容。

  4、是否存在背靠背结算条款(即以下游终端客户的回款作为对公司回款的前提),或与地方政府或相关方存在相关特殊交易模式或约定(如BOT模式)

  公司与紫晶天众和大地紫晶主要销售合同的结算条款以及大地紫晶与终端用户签订相关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自查与紫晶天众、大地紫晶签订的相关协议,确认公司与紫晶天众、大地紫晶之间不存在背靠背结算条款(即以下游终端客户的回款作为对公司回款的前提)。

  公司经查阅政府招投标相关文件,紫晶天众、大地紫晶与政府签订的协议,以及紫晶天众、大地紫晶出具的声明,确认紫晶天众、大地紫晶不存在与地方政府或相关方存在相关特殊交易模式或约定(如BOT模式)。

  (三)北京中弘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和内蒙古中弘紫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业务模式

  内蒙古中弘紫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落户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保税物流园区,是一家提供温冷数据及长期存储数据分析,面向政府数据长期存储及利用等信息化服务的公司。中弘紫晶一次性投建数据中心存储容量约为19PB,2020年06月10日中弘紫晶中标“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乌兰察布市政务云大数据容灾备份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服务容量为10PB),成为该项目的建设方和存储服务提供商,通过收取服务费实现经济效益。

  ■

  如上图所示,乌兰察布数据灾备中心项目服务采购流程如下:乌兰察布大数据管理局为存储服务采购人,存储服务由中弘紫晶中标,中标后由中弘紫晶提供存储数据服务,并向乌兰察布大数据管理局收取服务费;设备采购流程如下:公司向北京中弘(持有中弘紫晶项目公司60%股权的控股股东)销售光存储设备,再由北京中弘向中弘紫晶销售光存储设备;资金流向:中弘紫晶以自有资金(实缴注册资本、银行融资款、收取的服务费等)支付北京中弘光存储设备款,北京中弘以自有资金及收到中弘紫晶的货款支付给公司设备款。

  除此之外,中弘紫晶亦积极开拓其他政府及企业客户数据存储服务业务,以推动增量运营服务收入。

  2、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回款保障措施

  截至目前,中弘紫晶和北京中弘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东投入、运营服务收入和取得金融机构融资三个方面。由于光存储数据中心项目初始投资成本以光存储设备等相关设备为主,且与传统IDC后续运维费用较大的特点不同,光存储数据中心电费、人力等后续运维成本较低,因此相关客户前期投入(包括股东投入和融资取得资金)以及运维过程中收取的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设备费用。

  股东投入方面:中弘紫晶的注册资本为3,000.00万人民币,截至目前已全部实缴。

  运营服务收入方面:根据相关中标公告及协议,中弘紫晶在“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乌兰察布市政务云大数据容灾备份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中将收取服务费每年2,000.00万元,5年合计10,000.00万元。除此之外,中弘紫晶按照其自身经营策略,亦积极开拓其他政府及企业客户数据存储服务业务,以推动增量运营服务收入。

  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方面:中弘紫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于2020年12月22日签订借款合同,目前已经取得银行8,000.00万元贷款。

  3、是否具有支付大额货款的能力

  2019年和2020年,公司对北京中弘确认收入的含税金额为7,860.30万元,对中弘紫晶确认收入的含税金额为1,448.50万元。北京中弘和中弘紫晶已于2020年内回款3,845.00万元,并于2021年回款2,213.50万元(回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北京中弘自有资金和中弘紫晶取得的银行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对其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3,218.90万元。

  中弘紫晶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中标合同总额10,000.00万元以及融资款项8,000.00万元已经完全覆盖北京中弘和中弘紫晶向公司采购设备的全部货款,预计北京中弘和中弘紫晶后续将陆续向公司支付相关货款。

  目前中弘紫晶投建数据中心存储容量约为19PB,目前已协议确定10PB的服务收入,占比53%。该业务方式及部署节奏与同行业类似,根据易华录2020年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末,建成并实现运营的示范湖达到23个,数据湖共部署蓝光存储规模达到3,042PB,其中数据湖协议入湖的企业及政府数据总量为 643PB,占比约20%。

  综上,综合考虑股东投入、运营服务收入和取得金融机构融资三方面资金来源,并与同行业案例进行对比,中弘紫晶和北京中弘具备支付公司相关销售合同对应货款的能力。同时,公司亦提请投资者关注中弘紫晶和北京中弘等参股公司及其关联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回收可能逾期的风险,详见本问询函回复之“问题5”之“五、(四)关于参股公司及其关联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揭示”相关内容。

  4、是否存在背靠背结算条款(即以下游终端客户的回款作为对公司回款的前提),或与地方政府或相关方存在相关特殊交易模式或约定(如BOT模式)

  公司与北京中弘和中弘紫晶主要销售合同的结算条款以及中弘紫晶与终端用户签订相关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自查与北京中弘、中弘紫晶签订的相关协议,确认公司与北京中弘、中弘紫晶之间不存在背靠背结算条款(即以下游终端客户的回款作为对公司回款的前提)。

  公司经查阅政府招投标相关文件,北京中弘、中弘紫晶与政府签订的协议,以及北京中弘、中弘紫晶出具的声明,确认北京中弘、中弘紫晶不存在与地方政府或相关方存在相关特殊交易模式或约定(如BOT模式)。

  (四)关于参股公司及其关联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揭示

  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主要客户中包括数莲紫宸、紫晶天众、北京中弘等参股公司或其关联方,其采购公司的设备及相关产品用于建设当地相关数据中心,并通过运营相关数据中心为政府、企业等最终用户提供数据存储服务并收取货款。实际业务执行过程中,上述参股公司或其关联方客户用于回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相关项目公司前期投入(包括股东投入和融资取得资金)以及运营服务收入。由于前述客户目前中标的政府服务项目需求容量未覆盖数据中心全部容量,其仍需不断开拓其他政府或企业客户,且运营服务收入存在周期较长等同业共性特点,如果其前期投入难以及时覆盖数据中心一次性投资支出,则可能存在达到约定付款期限但无法如期向公司支付货款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中包括参股公司或其关联方等数据中心相关客户。上述客户未来存在市场开拓不利、经营状况不佳等风险,导致公司剩余应收账款无法如期收回,进而导致现金流紧张,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投资者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业务特点以及相关客户自身的经营模式特点,谨慎评估投资风险,并特别关注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之“(四)经营风险”中以楷体加粗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6、关于关联交易列示。

  年报显示,公司与紫晶天众、中弘智慧的上期销售发生额分别为82,210,786.44元和63,096,126.23元,而2019年年报中关联交易章节未见与这2家公司的关联销售,同时2019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未见这2家公司。请你公司说明具体原因。请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与紫晶天众、中弘智慧相关交易及披露情况的具体原因

  (一)关于2019年年报中关联交易章节未见与这2家公司的关联销售说明

  公司与紫晶天众、中弘智慧的关系如下: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人的一般规定如下:

  “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 与本项第1目、第2目和第3目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 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7. 由本项第1目至第6目所列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8.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9.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编制2019年年报时,根据上述关于科创板上市规则关联人的一般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关联方的认定,判断紫晶天众(公司持股10%的参股公司)、中弘智慧(公司持股10%的参股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属于关联人,因此未在关联交易处列示。2020年年报编制时,公司考虑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数莲紫宸(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将紫晶天众、中弘智慧、中弘紫晶(公司持股10%的参股公司)、紫晶大地(紫晶天众的控股子公司)与数莲紫宸统一界定为关联人,并参照关联交易披露其与公司交易金额,便于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后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保持该披露的一惯性原则。

  (二)关于2019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未见这2家公司说明

  2019年年报中,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已披露紫晶天众、中弘智慧的交易金额,分别为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二名、第三名。

  2020年度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服务费收入确认方法进行变更,由分期确认变更为一次性确认(公司销售光存储设备和解决方案时会收取一部分服务费,2019年度及之前,公司服务费收入分月份确认;由于服务费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2020年度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后,公司服务费收入于项目验收时于设备销售收入同时确认)。公司编制2020年财务报告时,对于2019年度相关数据参考新收入准则进行了对比。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中关于紫晶天众、中弘智慧交易金额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参照2020年度报告披露标准,对2019年度报告关联交易部分的补充披露情况

  参照2020年度报告对于关联交易的披露标准,公司在此对于2019年度报告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补充披露的对应章节为“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具体补充披露情况如下: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保荐机构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查阅山西紫晶天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弘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股权结构;查阅公司与山西紫晶天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弘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合同、货运凭证、验收单据等;访谈公司的相关人员。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程序及获取的证据,保荐机构认为:

  1、对于与紫晶天众、中弘智慧的交易,公司2019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人的一般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关联方的认定,未在关联交易列示;2020年公司考虑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数莲紫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将与紫晶天众、中弘智慧的交易统一作为关联交易列示;

  2、公司已在2019年年度报告前五名客户中披露与紫晶天众、中弘智慧的交易,分别为第二大客户、第三大客户。

  【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我们在审计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对公司与紫晶天众、中弘智慧之间的销售收入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公开信息查询紫晶天众、中弘智慧的基本信息及股权结构,确定其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情况;

  2、获取并检查与来自紫晶天众、中弘智慧的营业收入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货运凭证、验收单据等相关文件。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对紫晶天众、中弘智慧的关联销售交易情况与我们在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问题7、关于参股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

  年报显示,公司对参股公司财务核算存在差异。其中,将中弘紫晶、紫晶天众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将数莲紫宸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本期追加投资720万并确认投资损益-720万元,期末持有权益为0;2019年年报中显示对智泰尧存采用权益法核算,2020年报中未见科目对该投资进行核算;数莲紫存成立于2020年4月,注销于2021年1月,年报中未见科目对该投资进行核算。此外,公司对中弘紫晶关联担保1,600万元。请你公司:(1)说明对参股投资数莲紫宸、数莲紫存、智泰尧存的会计核算是否准确;(2)补充披露数莲紫存设立后短期内注销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公司对中弘紫晶是否存在重大影响或利益倾斜,将其列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请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对参股投资数莲紫宸、数莲紫存、智泰尧存的会计核算是否准确

  (一)公司股权投资核算的相关会计核算政策及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

  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列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派驻董事参与其经营决策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公司除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认定标准为,持有的权益性投资,对被投资单位达不到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持股比例小于20%,未派驻董事,未参与其日常经营),则划分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相关参股公司股权的具体会计处理

  公司参股公司的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

  其中,根据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等相关核算原则,2020年度,公司与数莲紫宸顺流交易中未实现销售毛利大于报告期末投资成本,按实际投资成本抵销,确认投资收益为-720万,抵销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

  公司对数莲紫存持股比例为20%,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截至2020年末,公司均未有任何出资,亦未有任何实质经营,报表列示长期股权投资为0。

  公司对智泰尧存持股比例为20%,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均未有任何出资,亦未有任何实质经营,报表列示长期股权投资为0。

  综上所述,公司对参股投资的数莲紫宸、数莲紫存、智泰尧存的会计核算准确。

  二、补充披露数莲紫存设立后短期内注销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4月,公司与广州达豪、当地国资设立数莲紫存主要系承接当地政府项目,公司委派了副总经理焦仕志担任数莲紫存董事、总经理,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数莲紫存属于公司关联方。而当地政府项目由于涉及单一来源采购、政府采购服务价格等诸多合作信息、条件,三方均处于保密条款下进行,上述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审议事项会使得项目后续推动进度缓慢。基于此,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于2020年9月24日签署投资协议新设湖南紫宸,而数莲紫存也同步启动注销程序。数莲紫存不存在任何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五)投资状况分析”之“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中以楷体加粗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说明公司对中弘紫晶是否存在重大影响或利益倾斜,将其列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公司参股投资中弘紫晶,持股比例为10%,公司对于该股权投资仅是财务性投资。公司未参与中弘紫晶的财务、日常经营,在重大事项方面亦无任何决定权或一票否决权,公司从未对中弘紫晶形成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

  同时,2020年中弘紫晶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五年期融资贷款8,000.00万元,中弘紫晶作为公司标杆项目承接方,为助力中弘紫晶承接地方灾备数据业务的开展,利于公司政府项目的开展,公司为中弘紫晶向光大银行申请融资贷款提供最高1,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以中弘紫晶及其控股股东北京中弘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为前置条件。公司为中弘紫晶提供关联担保,系基于本公司的业务开展等方面出发,担保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向中弘紫晶利益倾斜的情形。

  综上,公司对中弘紫晶持股比例为10%,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或利益倾斜的情形,根据公司金融资产相关核算原则,将其列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保荐机构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获取并查阅公司关于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等会计政策;获取并查阅数莲紫宸、数莲紫存、智泰尧存、中弘紫晶等工商登记资料、股权结构、董事情况、公司章程等;对公司相关人员等进行访谈;对中弘紫晶等进行访谈;获取公司对于中弘紫晶担保的相关三会文件、担保合同、反担保协议等。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程序及获取的证据,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对参股投资的数莲紫宸、数莲紫存、智泰尧存的会计核算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2、数莲紫存设立后短期内注销主要系焦仕志担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涉及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审议事项会影响项目进度,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重新设立数莲紫宸;

  3、根据保荐机构获取的中弘紫晶的工商资料和内外部访谈确认,公司对中弘紫晶不存在重大影响或利益倾斜的情形,据此将其列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我们在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对上述投资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数莲紫宸、数莲紫存、智泰尧存、中弘紫晶的基本情况、公司的持股情况以及数莲紫宸、数莲紫存、智泰尧存、中弘紫晶董事的情况等;

  2、获取数莲紫宸、数莲紫存、智泰尧存、中弘紫晶的公司章程,与公司相关人员访谈了解是否存在参与相关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情况;

  3、与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等相关人员了解数莲紫存注销的原因;

  4、获取数莲紫宸、中弘紫晶与公司发生交易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销售合同、货运凭证、验收单据等相关文件,核对交易金额;

  5、查阅公司对于中弘紫晶担保的相关三会文件、担保合同、反担保协议等;

  6、对公司与数莲紫宸、中弘紫晶的交易、往来情况执行函证程序;

  7、对数莲紫宸、数莲紫存、智泰尧存、中弘紫晶的投资情况执行函证程序;

  8、对数莲紫宸进行实地走访并现场检查公司对其销售的产品的实物及其运行状态。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就2020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对所持对数莲紫宸、数莲紫存、智泰尧存、中弘紫晶投资的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回复中有关数莲紫存注销原因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第三部分 采购及应付款项

  问题8、关于供应商变化。

  年报显示,由于下游客户有较多定制化、项目制需求的采购,导致前五大供应商较上年同期发生变动。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前五大供应商与上年的具体变化情况;(2)分别列示硬件、软件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是否涉及公司与供应商首次合作或供应商成立时间较短即开展大额交易的情形,如是,进一步说明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前十大定制化采购具体情况,包括采购内容、金额、供应商信息、是否形成销售、对应的项目情况等。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前五大供应商与上年的具体变化情况

  2020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不含固定资产采购相关金额,下同。

  2019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0年,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替代威宝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成为前五大供应商,系供应商威宝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日本三菱旗下)的产品品牌2019年被台湾中环收购,公司出于业务及技术等战略考虑,加速及扩大了与索尼公司的合作。公司与索尼公司合作已有多年时间,2019年采购金额为680.43万元。

  2020年,公司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广州豪特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嘉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及2019年公司退出的前五大供应商深圳智慧赛宁科技有限公司、圣码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主要提供解决方案配套软硬件产品,不同年度间由于项目需求差异,导致采购金额变动,但持续保持合作。

  (1)广州豪特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并提供在数据中心机房节能环保系统、数据机房能源安全运行系统、智能变频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等产品,是一家应用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产品整体结合方案的提供商。2020年公司重点业务在数据中心项目上,根据客户广东奥维数据中心的定制需求,公司向其采购数据中心机房精密空调、UPS、网络机柜机架、低压柜、供配电系统等,并应用于奥维上海某数据中心项目。

  (2)隆嘉云网科技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日海智能旗下专业从事通信工程、三供一业、智慧产业、数据中心的设计与施工、系统集成等综合性企业,公司根据山西太原市新基建绿色大数据共享平台二期项目定制需求,向其采购的主要是一批数据中心机房空调及新风系统、模块化机房、供配电系统、UPS蓄电池系统等。

  (3)深圳智慧赛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从事服务器、交换机、光纤模块、停车场管理系统等业务,2020年采购金额为664.18万元,未进入前五名供应商。

  (4)圣码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司是一家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为载体的高科技技术创新型企业,是集硬件、软件、云端数据库为一体的大数据服务平台等,2020年采购金额为1,947.38万元,未进入2020年前五名供应商。

  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是光存储设备基础件外协加工的主要供应商,由于2020年公司新增了深圳市易宏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广州中鸣智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基础设备件外协加工供应商,分散了采购规模。广州美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代理报关一体的供应链公司,2020年同比2019年采购金额有所增长,同时也仍为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

  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中以楷体加粗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分别列示硬件、软件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内容、采购金额,是否涉及公司与供应商首次合作或供应商成立时间较短即开展大额交易的情形,如是,进一步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材料采购总金额(不含税)为48,261.93万元,其中软件采购金额(不含税)为7,818.11万元,占材料总采购的16.20%。

  2020年,公司硬件、软件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公司根据客户集成需求,向苏州纳智代采软件,会计处理方法为净额法,未纳入上述采购明细

  公司与索尼公司、广州美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深圳智慧赛宁科技有限公司已有一定的合作时间,随着公司业务方面的拓展不同,采购金额较上年增长,2020年同为公司的前五名供应商。广州豪特、隆嘉云网、安徽宝信、安徽讯呼(含安徽仁昊)为2020年首次合作。

  广州豪特、隆嘉云网的合作情况参见前述“一、补充披露前五大供应商与上年的具体变化情况”相关说明。

  安徽宝信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合肥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会员单位,《工业机器人电磁兼容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主起草单位,2020年10月23日被授予2020年科大讯飞全球1024开发者节优秀开发者团队—粒子飞跃,官网介绍公司汇聚了多名各行业资深专家及经验丰富的高级工程师,研发骨干成员多来自科大讯飞、国家863项目、中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

  安徽讯呼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安徽讯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先后荣获AAA级信用企业、合肥市创新型企业、合肥市高新区优秀企业、合肥市技术品牌企业等荣誉称号,多项产品获得高新技术产品、省重点新产品和省优秀软件产品认定。安徽宝信、安徽讯呼均具有较强的开发能力。

  安徽宝信、安徽讯呼系公司通过在东莞举办的华为开发者大会等相关展会契机与结识并进行了初步接洽,供应商大部分和运营商有过合作经验以及成熟的基础软件产品。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情况,经公司相应资质审查等之后,与上述供应商建立了合作关系。

  综上,广州豪特、隆嘉云网、安徽宝信、安徽讯呼(含安徽仁昊)为公司2020年首次合作供应商,相关供应商成立时间较长,具有匹配公司需求的技术实力,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的合作具备合理性。

  三、补充披露前十大定制化采购具体情况,包括采购内容、金额、供应商信息、是否形成销售、对应的项目情况等

  公司定制化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大容量光存储介质、设备基础件、光驱、信息技术及网络设备等集成配套软硬件、个人存储硬件等六大类。公司根据该六大类定制化采购继续细分,同一型号类别(除个人存储硬件外)小计金额为300万以上的定制化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江苏永兴多媒体有限公司是由世界领先的光盘制造企业台湾中环集团、美国运兴媒体公司合资的一家光盘生产企业,成立于2002年2月。

  光存储设备的基础件目前主要以广州锐霖为主,同时增加了广州中鸣智慧、广州市汇霖祺、深圳市易宏达等几家供应商,以保证生产计划实施,基础件的采购与公司生产计划有关,向以上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与上年同期较为稳定。解决方案项目为项目制管理,由于客户的需求、行业应用场景、数据对接方式等不同,导致解决方案所需的产品配置不同,因此所需的配套硬件、软件根据各类项目需求导致供应商变动较大。

  问题9、关于存货构成。

  年报显示,期末存货账面价值17,276.8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88.38%,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构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40.69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的明细类别、金额;(2)近三年存货的明细构成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如是,说明原因;(3)结合产品类别、生产周期、订单覆盖率,补充披露在2020年光存储介质和设备产销量均下降的情况下,大幅增加原材料采购、在产品备货的原因,相关备货是否具有合理性;(4)结合产品类别、所涉及的客户和项目,说明发出商品增加较多的原因,年审会计师对大额发出商品是否执行监盘或函证程序;(5)结合各类存货的价格变动情况、对外销售情况、库龄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的明细类别、金额

  2018至2020年末,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主要包括光存储介质相关存货、光存储设备相关存货以及解决方案相关软硬件三类,其中光存储设备相关存货是主要构成。2018至2020年末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的明细类别、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9、存货”之“(1)存货分类”中以楷体加粗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近三年存货的明细构成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如是,说明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0年末存货中原材料和在产品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根据业务需求增加备货所致。其中原材料主要包括大容量光存储介质4,739.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18%,定制化光驱1,370.1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99.75%,基础设备件及其他设备材料1,817.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35%;在产品主要包括ZL系列设备在产品2,484.3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74%,上述存货的增加基本可以满足公司预期的备货需求。

  2018年-2020年,公司存货明细构成变化主要系由发出商品金额及占比波动所致。2018年至2020年末,公司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分别为3.44%、31.36%和24.32%。发出商品占存货比例波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各年度末存在不同规模的已发货未验收项目,相应商品交付至客户但尚未确认收入,发出商品规模主要与项目进度相关。公司2020年末存货中发出商品绝大部分已于期后实现销售,为便于分析,下文对存货构成的分析剔除发出商品的影响。

  剔除发出商品余额对存货余额的影响后,公司的存货明细构成相对稳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存货性质分类构成情况

  剔除发出商品余额对存货余额的影响后,公司最近三年末存货按性质分类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剔除发出商品余额对存货余额的影响后,2018年至2020年末,公司原材料分别占存货58.05%、62.91%和63.81%,占比略有增长;公司在产品余额和库存商品余额合计分别占存货41.95%、37.09%和36.19%,占比略有下滑。上述变动主要系公司为适应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适当加大原材料采购规模进行备货。

  (二)存货产品类别分类构成情况

  剔除发出商品余额对存货余额的影响后,公司最近三年末存货按产品类别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从存货用途分来看,在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中,2018年至2020年末,公司光存储介质相关存货占存货总额的5.83%、6.66%和4.30%;光存储设备相关存货占存货总额的86.58%、81.30%和90.00%;解决方案相关软硬件占存货总额的7.59%、12.02%和4.79%。整体来看,公司存货用途分类构成比例变动不大,其中光存储设备相关存货及解决方案相关软硬件占比呈现小幅度波动,其原因系公司主要以项目制向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不同项目之间需求存在一定差异,公司采购及备货受当期项目需求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近三年存货的明细构成变化主要系由发出商品波动所致,除此之外,其他存货明细占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结合产品类别、生产周期、订单覆盖率,补充披露在2020年光存储介质和设备产销量均下降的情况下,大幅增加原材料采购、在产品备货的原因,相关备货是否具有合理性

  (一)产品类别及生产周期

  公司主要进行生产的光存储介质和光存储设备订货及生产周期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订货周期和生产周期为正常情况下的预估数,实际业务过程中订货周期和生产周期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部分原材料涉及供应商生产周期有所延长,公司订货周期相应延长一定时间,公司基于上述背景,同时为避免价格上涨,带来潜在的未来市场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于2020年适当加大原材料采购规模。

  (二)采购及生产模式

  公司基于所处行业、自身经营的采购特点、需求特点以及积累的供应链经验,进行采购、生产活动的组织,各产品的主要采购、生产模式如下图所示:

  企业采购、生产模式示意图

  ■

  公司上述采购生产备货模式,符合企业经营规律、行业规律和商业逻辑,是在平衡定制化需求、提高客户销售响应速度、保持规模生产/采购经济效益和避免存货呆滞四者关系的过程中逐步优化形成并持续动态调整,如下图所示:

  企业供应链基于四方面约束条件的平衡优化示意图

  ■

  近年来,随着绿色数据中心应用的发展,大客户集中批量交货、快速响应的需求日益增加,大客户在考察供应商时也更加关注配合度,因此对公司的响应速度、敏捷制造能力要求持续提升。公司通过定制/外协材料定期备货以及模块化、型号单一设备小批量订单备货等采购、生产协同方式,在兼顾规模生产/采购效益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的供应链能力提升,支持公司销售业务的拓展。公司具体的备货比例,基于意向订单情况、历史销售经验综合判断,备货比例安排较为灵活。

  (三)结合订单覆盖率分析存货增长的合理性

  2020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把握大数据行业和政府数据灾备项目的发展趋势,意向数据灾备中心项目较多,为适应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推进相关项目在2021年尽快落地,公司适当加大光存储设备相关基础件及大容量光存储介质的采购。

  2020年度,公司与各地政府加大合作力度,通过友好协商,已达成多个投资意向,并于2021年度陆续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在手合同及意向合同等相关资料,公司预计相关在手或意向数据灾备中心项目存储设备的容量需求约为331PB,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根据公司测算,要如期提供上表所含数据灾备中心项目相关光存储设备,未标明介质容量的按照选配100G光存储介质计算,公司至少需要生产ZL6120设备约625台,或ZL2520设备1250台。

  截至2020年末,公司库存光存储设备相关存货主要包括100G光存储介质、128G光存储介质、200G光存储介质、ZL6120系列和ZL2520系列设备相关的基础设备件、半成品、库存商品,上述存货的合计金额为8,870.55万元,占2020年公司存货金额(剔除发出商品)的67.30%,其对应的容量及订单覆盖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价:万元

  ■

  根据公司上述2021年度在手或意向数据灾备中心项目中331PB的存储设备容量需求,2020年末公司主要库存的光存储设备相关存货订单覆盖率皆超过100.00%。

  综上所述,在2020年光存储介质和设备产销量均下降的情况下,公司适当增加原材料采购、在产品备货的原因主要包括:相关政府灾备中心投资意向需求较大和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原材料采购周期有所延长等方面原因,公司2020年末主要存货已有订单或意向订单覆盖,备货具备合理性。

  四、结合产品类别、所涉及的客户和项目,说明发出商品增加较多的原因,年审会计师对大额发出商品是否执行监盘或函证程序

  2020年末,公司发出商品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向珠海壁仞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存储系统项目发出3,110.20万元产品尚未达到合同确认收入条件。截止2020年末,发出商品余额中大于15万元的对应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①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超算中心扩容改造项目:公司于2018年9月签订项目合同,甲方单位为“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文简称“科创委”),使用及验收单位为“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下文简称“超算中心”)。项目所需设备于2018年9月送达“超算中心”机房,截至2020年12月底,由于“科创委”内部审批流程复杂繁琐,尚未完成验收。目前设备已在试运行,已打通深圳超算中心网络,完成共享挂载,并正导入相关单位数据。

  2020年末,公司发出商品金额较大,其中对珠海壁仞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发出商品金额为3,110.20万元,占当年发出商品总额的73.42%,主要系公司已向珠海壁仞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存储系统项目交付产品,但是截止2020年末尚未达到合同确认收入条件,公司作为发出商品核算。2021年3月,相关设备产品已完成验收。

  年审会计师已选取样本对公司2020年末发出商品执行监盘、函证以及实地走访程序。

  五、结合各类存货的价格变动情况、对外销售情况、库龄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一)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1、各类存货的价格变动情况、对外销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光存储产品设备及解决方案中主要型号的销售价格及对应材料的采购价格未发生大幅变动。

  其中,消费级光存储介质单价基本保持一致,销量有所下降,由于该类产品固定成本相对较高导致当年毛利率为负数,基于上述情况,公司2020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计提主要为对消费级光存储介质计提。

  2、各类存货的库龄情况

  2020年末,公司各类存货库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2020年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于1年以内和1-2年,相应存货余额合计为16,398.20万元,占比为94.15%。公司长账龄部分原材料主要系大容量光存储介质,长库龄部分库存商品主要系光存储设备测试样机。

  其中,长库龄大容量光存储介质主要系公司向日本三菱技术定制化采购的100G光存储介质,该光存储介质为盘面可打印,主要是针对特定客户(如核电、档案等行业类客户)盘面可打印的需求而备货,其与普通光存储介质除盘面外,成本、性能等方面完全一致,2020年公司该型号光存储介质对外销售2,605片,实现收入11.39万元,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光存储设备测试样机主要系公司基于市场推广的需求,应少数部分客户要求,先出借样机给客户进行测试,通常后续再直接销售给该客户。样机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定期检测样机并提供检测报告。根据历史经验,此类设备后期一般直接出售给客户,未出现客户退货的情况;另一方面,光存储设备毛利率较高,因此此类设备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3、各类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整体而言,公司按照符合会计准则和实际经营情况所制定的方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至2020年计提比例分别为0.38%和0.81%。

  公司从盘点频次、减值迹象判断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仓管部管理妥善,存货状态良好。2020年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库龄方面,公司存货库龄大部分在2年以内,其中,原材料中2年以内库龄的占比例为90.81%;存货周转率为2.25次,处于相对较高水平,无明显呆滞现象。

  从外部环境来看,公司产品具备核心技术,2020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7.14%,在市场上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原材料采购价格相对稳定,主要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实际经营情况。

  (二)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行业惯例

  1、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方法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易华录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同有科技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为:“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方法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实际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计提比例之间

  2018年至2020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实际计提比例如下表:

  ■

  注:易华录在披露2020年度报告时对2019年度存货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的2019年度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22.15%。

  如上表所示,公司2018年末至2020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实际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易华录和同有科技,或处于其实际计提比例之间。

  综上,公司2020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行业惯例。

  【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一、保荐机构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获取并查阅了公司最近三年末的存货明细表、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的生产周期、订单覆盖率变化情况以及备货增加的原因,获取并查阅公司相关数据中心灾备项目签署的合同,获取并核查公司2020年末发出商品相关合同及发货记录并对主要发出商品客户进行函证,查阅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中的相关内容等。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程序及获取的证据,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补充披露的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的明细类别、金额等相关情况与核查了解情况相符;

  2、公司近三年存货的明细构成变化主要系发出商品有所波动所致;

  3、公司已补充披露2020年大幅增加原材料采购、在产品备货的原因,公司已签订部分数据灾备中心项目协议,存在一定原材料采购和在产品备货的需求,与核查了解情况相符;

  4、公司2020年末发出商品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向珠海壁仞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发出大额存货尚未验收所致;

  5、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计提,2020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实际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实际计提比例之间。

  【年审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我们在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对存货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的明细类别、金额;

  2、对公司财务总监、采购总监等相关人员执行访谈程序,了解大幅增加原材料采购、在产品备货的原因等;

  3、选取样本对年末发出商品执行监盘、函证以及实地走访程序,监盘金额3,110.20万元,监盘比例73%;函证金额1125.91万元,函证比例27%;

  4、对公司期末除发出商品外的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检查库存商品的数量及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库存商品进行检查,盘点金额10,279.29万元,盘点比例78%;

  5、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与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致;

  6、对公司估计的预计售价、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进行评估,复核公司可变现净值计算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过程。

  (二)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中关于存货的明细类别、金额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获取的信息一致;有关原材料采购和在产品备货增加原因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就2020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公司2020年末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问题10、关于应付票据。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约4.9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4.85%,其中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增长140.50%。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前十大应付票据的金额、开票对象、采购内容及对应项目;(2)结合公司采购模式、信用政策,说明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开具票据的情况,是否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进行票据贴现后获得银行融资。请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前十大应付票据的金额、开票对象、采购内容及对应项目

  公司2020年末应付票据前十大开票对象及其对应金额、采购内容和对应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35、应付票据”之“(1)应付票据列示”中以楷体加粗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结合公司采购模式、信用政策,说明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公司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负责统筹各类软硬件原材料的集中采购工作,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采购,同时建立并维护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于PC料、靶材、胶水等常规原材料或部件,由采购部门会同生产部门根据历史经验、生产计划等设定安全库存量,并定期备货采购;对一些具有定制化的软硬件,结合生产需求情况,通过定制化采购外协的方式进行按需采购;对于一些项目配套物资,主要根据客户配套需求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采购。

  除生产性物资采购外,公司日常办公用低值易耗品根据库存情况进行备货采购。

  (二)公司信用政策

  公司一直与多家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获得多家银行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根据授信条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存入一定的保证金后(主要保证金比例为0%-30%不等),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使用银行票据可以大大减小占用公司资金,保证公司营运资金更充裕。

  (三)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包括:

  1、公司与供应商经过多年的合作,随着公司的议价能力、话语权的提升,为了业务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供应商接受公司的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商票等的方式;同时2020年原材料采购规模增长了67.24%,应付票据的金额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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