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收益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
注1: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注2:2021年1-3月数据未经年化。
(三)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905,980.33万元、2,326,698.43万元、2,694,531.80万元和3,586,785.9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呈现稳步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为主,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逐步增加,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85%、59.39%、63.53%和52.55%,主要系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新能源锂电材料一体化产业布局投入增加,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资本性投入快速增长。2021年3月末,受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影响,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大幅增加,带动流动资产规模大幅提升,因而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有所下降。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64,950.51万元、1,317,609.13万元、1,449,351.30万元和1,662,809.51万元,伴随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借款融资规模增加,负债总额逐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4.30%、85.75%、82.73%和81.72%,占比相对稳定。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构成,伴随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一体化产业链布局投入增加,建设项目对应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余额增长,引致非流动负债规模增加,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亦有所增长。
3、偿债及营运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偿债及营运能力分析如下:
(1)偿债指标
■
2018年至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呈缓慢下降趋势,主要系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等金融负债和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等经营性流动负债逐步增加,流动负债余额增长速度高于流动资产增速所致。
2021年3月末,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募集资金净额为59.55亿元,流动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因而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比2020年末较大幅度提升,资产负债率(合并)亦由2020年末53.79%下降至46.36%,偿债能力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更趋稳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2)主要资产周转指标
■
注:2021年1-3月数据未经年化。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持续向好趋势,周转加快主要系公司加强销售回款管理,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所致。存货周转率总体较低,主要系因公司生产原材料以境外进口为主,采购周期相对较长,为确保日常生产稳定有序开展,公司原材料储备较多,引致存货周转率水平偏低。从2019年起公司持续优化存货库存管理,同时贸易业务规模比2018年增大,存货周转率指标明显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相对稳定,但总体偏低,主要系因公司存货储备较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持续投入规模亦较大,伴随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总资产规模逐步提升。
4、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
收入方面,2019年较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421,196.59万元,增幅29.56%,一方面系受鲁库尼电积铜等项目建成投产的影响,全年铜产品产量增长83.74%,销量增长75.83%,铜产品收入同比增长67.19%;另一方面系公司于2018年9月设立华友新加坡开展贸易业务,2019年全年贸易业务达到一定规模所致。2020年较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93,258.74万元,增幅10.47%,主要系公司三元前驱体产品产销情况良好,产量同比增长163.67%,销量同比增长136.13%。
利润方面,钴价自2018年一季度开始持续下跌,2019年钴价格持续在低位徘徊,导致公司2019年钴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进而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跌;2020年钴价总体稳定,发行人钴产品业务毛利率回升,铜价在下半年大幅上涨,公司铜产品毛利率明显提升,同时三元前驱体产品销量和收入大幅增长,带动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
四、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60,000.00万元(含760,000.00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4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并以监管部门批复的金额为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等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充裕,实现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2亿元。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红。
4、利润分配的间隔和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兼顾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政策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但需保证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由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和修改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政策。
(2)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
(3)公司董事会制定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应当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董事会制定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者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1、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在按照《公司章程》、相关法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每三年向股东以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约定,董事、监事、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分配股票股利的提案,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公司还可以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将审议通过后的具体分红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保证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收益权。
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评估,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5、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三)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019年4月19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29,747,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2,974,728.50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829,747,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2020年4月17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本支出,公司2019年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股本转增。
2021年4月19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利润分配公告日总股本1,212,904,3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2,580,876.60元。
2、最近三年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单位:元
■
3、最近三年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补充业务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公司新建项目所需的资金投入,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可持续发展。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