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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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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1-09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或“瑞银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或“中金公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或“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长汽转债”)。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6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A股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5.00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35.00亿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0.50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联席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长城汽车本次公开发行35.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6月10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长汽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长城汽车本次公开发行35.00亿元(35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6月10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长汽转债发行总额为35.00亿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长汽转债为3,031,012,000元(3,031,012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6.60%。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长汽转债为468,988,000元(468,988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3.40%,网上中签率为0.00528552%。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8,995,238户,有效申购数量为8,873,080,237手,配号总数为8,873,080,237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8,873,080,236。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6月11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在2021年6月15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长汽转债。

  (三)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长汽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2021年6月8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

  联系电话:86-312-2197813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联系电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联系电话:010-5832822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4、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人:王寓佳

  5、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4901至4908室

  联系电话:021-6106600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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