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1-03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6月10日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或文本方式于2021年6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申请银行贷款2,000万元,用于借新还旧业务,贷款期限一年,由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周永杰先生因工作调整,已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少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拟接替周永杰先生的董事职务及相应董事会委员会职务,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1年6月28日14:5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附件:吴少刚先生简历

  吴少刚先生,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科长、中国科学院行管理局处长助理,历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总经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生态集团拓展总经理、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投资副总经理、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拓展西南区总经理、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支持委资源和产业拓展部总经理,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

  吴少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1-03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京华腾”)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重庆渝中支行”)申请银行贷款2,000万元,用于借新还旧业务,期限一年,由公司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20474344A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云汉大道190号10幢

  法定代表人:白军海

  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玻璃制品加工与销售;石墨片、偏光片、五金及配件加工与销售、纸制品销售;胶粘制品、线材、包装制品、光电产品、胶带、塑料制品、粘胶类产品、绝缘材料、光电膜材、离型纸、硅胶片的加工、销售;光电组合产品的生产、代理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投资发展”)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投资发展1%股权,北京投资发展持有重庆京华腾100%股权,因此重庆京华腾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截至目前,重庆京华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京华腾的总资产14,547.89万元,总负债9,062.23万元,净资产5,485.67万元,资产负债率62.29%。2020年1-12月重庆京华腾营业收入1,463.97万元,净利润-2,134.9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重庆京华腾的总资产15,138.95万元,总负债9,786.90万元,净资产5,352.05万元,资产负债率64.60%。2021年1-3月重庆京华腾营业收入764.41万元,净利润-133.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重庆渝中支行申请借新还旧贷款2,000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重庆京华腾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主营光学产品研发、光电组合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是公司光学膜片与光电胶带的生产、销售主体之一。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及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为重庆京华腾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 617,653.51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91,251.2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1.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09,980.8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7.58%。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担保 163,195.71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9%。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1-03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10日收到董事周永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周永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周永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周永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永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周永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吴少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接替周永杰先生的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务,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期限相同。上述提名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1-03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8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3日。

  B股股东应在2021年6月1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17: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传 真: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6月25日9:00-11:00,13: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电话: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联系人:王青飞  张莹莹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九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13”,投票简称为“东旭投票”。

  2. 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