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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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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舒清明(SHU QINGMING)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朱一明、王志伟(WANG ZHIWEI)、张克东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葛亮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作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博、陈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兆易创新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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