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告
增资企业: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资本:235,158.35020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工、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炭纤维、特种炭制品、高纯石墨制品、炭复合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聚酯材料及环保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市政工程;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加工、维修、销售;水性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89.73%;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27%
拟募集资金金额:视征集情况而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不超过20%(含员工持股)
拟新增注册资本:约15000万元(含员工持股)
拟增资价格: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拟新增投资人数量:不超过8家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否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是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员工持股试点,通过募集资金,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加速业务布局及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力。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达成条件:
本次增资公告期满,征集到不超过8家合格意向投资人,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则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或最终投资人与增资方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项目宣告终结。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合计不低于80%
新增外部投资人与员工持股平台:合计不超过20%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项目公告期内,增资方同步改制和减资,公司性质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方更名为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由235158.3502万元人民币减少到60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减资和股改程序正在办理中,本次增资引入投资人的增资价格和对应持股比例,按增资方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计算。
2、本次增资将同步引入员工持股,员工持股将通过组建持股平台实现操作,员工持股平台依法注册,不参与进场交易,依场内交易最终成交价格认购,实现同股同价。
3、增资方拟收购武汉聚焦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项目联系人:侯蓓蓓
联系方式:021-62657272-18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8-06
(项目信息以www.suaee.com正式挂牌公告为准)
上海电气智能康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告
增资企业:上海电气智能康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职工人数:12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科技、机电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有设备租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健身器材、机械设备的销售和生产加工(仅限组装、测试),营养健康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70%;上海煦知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
拟募集资金金额: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13.0434%
拟新增注册资本: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5万元拟增资价格: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拟新增投资人数量:1家联合体方式的投资人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否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否
募集资金用途:拟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终结条件:
1.在公开挂牌增资的过程中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人;
2.增资人提出项目终止申请。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无
项目联系人:于玲玲
联系方式: 021-62657272*81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08-04
(项目信息以www.suaee.com正式挂牌公告为准)
福建省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贷款不良资产债权处置公告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拟对福建省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债权进行处置。截止 2021年5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291,667,043.27元。抵押人福建省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抵押物为8处工业厂房及分摊的5处土地使用权,房产面积合计179,333.38㎡,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85,133.47㎡。担保人林国荣、林秀钦、刘文闻、朱莉。债务人位于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三山村。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依法成立、合规经营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公告有效期: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5个工作日。
如有受让意向者、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在有效期内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联系。
联系方式:0416-2110911
联系人:刘晓川
联系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