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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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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2021-042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大成精舍酒店(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孔学堂旁)。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缪仲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430,616,7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8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03,432,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1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27,184,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7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49,477,6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1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293,4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4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27,184,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72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均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91,697,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77%。

  表决结果:本议案各子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8,487,9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998%;反对989,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487,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98%;反对98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8,487,9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998%;反对989,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487,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98%;反对98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锁定期安排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8,487,9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998%;反对989,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487,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98%;反对98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募集资金用途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8,548,1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213%;反对929,5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548,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13%;反对929,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均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91,697,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77%。

  表决结果: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8,487,9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998%;反对989.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487,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998%;反对98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均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91,697,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77%。

  表决结果: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8,538,1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011%;反对929,5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8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538,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11%;反对929,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8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均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91,697,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77%。

  表决结果: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8,477,9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796%;反对999,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477,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96%;反对99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均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91,697,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77%。

  表决结果: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8,477,9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796%;反对999,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477,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96%;反对99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均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91,697,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77%。

  表决结果: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8,477,9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796%;反对999,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477,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96%;反对99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均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91,697,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77%。

  表决结果: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8,538,1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011%;反对939,5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538,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011%;反对939,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均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91,697,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77%。

  表决结果: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8,477,9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796%;反对999,6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477,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96%;反对99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均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91,697,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77%。

  表决结果: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48,680,1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3882%;反对797,4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680,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82%;反对797,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赖熠、赵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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