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1-041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凌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的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现代国旅”)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广之旅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广之旅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财务资助,以自有资金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万元的财务资助,以自有资金向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6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昆明广之旅、上海申申国旅及山西现代国旅均为广之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广之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及山西现代国旅的其他股东均已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1-042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十届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经参与表决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的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现代国旅”)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广之旅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广之旅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财务资助,以自有资金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万元的财务资助,以自有资金向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6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广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其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为广之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广之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及山西现代国旅的其他股东均已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1-043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的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现代国旅”)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广之旅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广之旅拟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财务资助,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万元的财务资助,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6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昆明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额度:广之旅拟向昆明广之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资金来源:广之旅自有资金。
3、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补充昆明广之旅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
4、财务资助方式:以现金借款方式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5、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按照实际发生借款金额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采用固定利率,利率以双方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前1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利率,按基准利率上调40个基本点收取。资金使用费自实际借入日起计,按日计息,按月结算,日资金使用费=实际财务资助金额*年利率/360。
6、广之旅有权监督财务资助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人保证借款仅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不允许将借款用于投资、理财等金融活动。若借款人违反前述保证的,广之旅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并终止《财务资助协议》。
7、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
(二)上海申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额度:广之旅拟向上海申申国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海申申国旅其他股东何俊、杨逸荣、丁艳拟按出资比例分别向上海申申国旅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其中:何俊拟向上海申申国旅提供不超过43.20万元的财务资助、杨逸荣拟向上海申申国旅提供不超过13.20万元的财务资助、丁艳拟向上海申申国旅提供不超过3.60万元的财务资助。综上,广之旅及上海申申国旅其他股东何俊、杨逸荣、丁艳按出资比例向上海申申国旅提供的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资金来源:广之旅自有资金。
3、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补充上海申申国旅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
4、财务资助方式:以现金借款方式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5、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按照实际发生借款金额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采用固定利率,利率以双方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前1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利率,按基准利率上调40个基本点收取。资金使用费自实际借入日起计,按日计息,按月结算,日资金使用费=实际财务资助金额*年利率/360。
6、广之旅有权监督财务资助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人保证借款仅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不允许将借款用于投资、理财等金融活动。若借款人违反前述保证的,广之旅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并终止《财务资助协议》。
7、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
(三)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额度:广之旅拟向山西现代国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6万元的财务资助。山西现代国旅其他股东王若、张志成拟按出资比例分别向山西现代国旅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其中:王若拟向山西现代国旅提供不超过235.20万元的财务资助、张志成拟向山西现代国旅提供不超过58.80万元的财务资助。综上,广之旅及山西现代国旅其他股东王若、张志成按出资比例向山西现代国旅提供的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资金来源:广之旅自有资金。
3、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补充山西现代国旅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
4、财务资助方式:以现金借款方式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5、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按照实际发生借款金额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采用固定利率,利率以双方签订《财务资助协议》之日前1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利率,按基准利率上调40个基本点收取。资金使用费自实际借入日起计,按日计息,按月结算,日资金使用费=实际财务资助金额*年利率/360。
6、广之旅有权监督财务资助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人保证借款仅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不允许将借款用于投资、理财等金融活动。若借款人违反前述保证的,广之旅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款并终止《财务资助协议》。
7、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6月11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
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昆明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昆明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3月17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天城园林居四期—都市坐标B幢4单元201号
5、法定代表人:温前
6、注册资本:人民币30万元
7、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1MA6K50G72W
8、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昆明广之旅为广之旅的全资子公司,广之旅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广之旅90.45%的股权。昆明广之旅与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10、经营及财务状况:
昆明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主营业务为出入境及国内旅游业务。2020年度,昆明广之旅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206,692.71元,负债总额为3,681,671.9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25,020.73元,营业收入为14,894,319.08元,净利润为75,020.73元。
11、履约能力:昆明广之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2、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及本次财务资助前累计十二个月未对昆明广之旅提供过财务资助。
(二)上海申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申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07月25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433-471号1704室
5、法定代表人:李海辉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7、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17529279419
8、经营范围:旅行社业务,会务服务,票务代理,食品销售,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
9、关联关系说明:广之旅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广之旅90.45%的股权。广之旅持有上海申申国旅80%的股权,上海申申国旅为广之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与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上海申申国旅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上海申申国旅个人股东何俊、杨逸荣、丁艳均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10、经营及财务状况:
上海申申国旅成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为目的地旅游接待服务业务。2020年度,上海申申国旅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57,475.79元,负债总额为806,766.9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150,708.80元,营业收入为11,063,972.94元,净利润为191,058.32元。
11、履约能力:上海申申国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2、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及本次财务资助前累计十二个月未对上海申申国旅提供过财务资助。
(三)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西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6月25日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21号5号商铺
5、法定代表人:文爽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
7、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0602082648U
8、经营范围: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省际非定线旅游;教育咨询(不含中介、家教、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食品经营。
9、关联关系说明:广之旅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广之旅90.45%的股权。广之旅持有山西现代国旅51%的股权,山西现代国旅为广之旅的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与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山西现代国旅的股权结构如下:
■
山西现代国旅个人股东王若、张志成均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10、经营及财务状况:
山西现代国旅成立于1997年,主营业务为目的地旅游接待服务业务。2020年度,山西现代国旅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461,634.86元,负债总额为4,382,976.7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078,658.10元,营业收入为20,660,879.5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6,623.08元。
11、履约能力:山西现代国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2、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及本次财务资助前累计十二个月未对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过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昆明广之旅、上海申申国旅及山西现代国旅均为广之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均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广之旅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广之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及山西现代国旅的其他股东均已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了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会影响广之旅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且广之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及山西现代国旅的其他股东均已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昆明广之旅、上海申申国旅及山西现代国旅均为广之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广之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及山西现代国旅的其他股东均已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规定。广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其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为广之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广之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及山西现代国旅的其他股东均已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本次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昆明广之旅、控股子公司上海申申国旅、控股子公司山西现代国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1年1月15日,董事会十届七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以及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7,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岭南酒店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1月17日起至2022年1月16日。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1-006号)。
2021年3月9日,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之旅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9日。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1-012号)。
依据上述决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598,029,059.68元,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十届九次会议决议。
专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