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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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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美讯 公告编号:2021-26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19A层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林林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鉴于公司2020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经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021年度,公司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等。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决定以下与担保有关的事项:可调剂使用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内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授信需要或业务增信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决定、审批担保的相关事项;与相关金融机构或业务单位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其他书面文本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经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期限短(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议案8。

  2、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达、邓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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