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作为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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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的约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1、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元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前10大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的。”
截至本次开放期届满当日(2021年6月10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并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南方聚利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
本基金以2021年6月11日为最后运作日,当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南方聚利;交易代码:160131)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仍正常进行,自当日起本基金将不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基金将自2021年6月12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南方聚利将自2021年6月15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2021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为端午假期,基金不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南方聚利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三、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
(一)自2021年6月12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三)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时各自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六)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四、特别提示
1、本基金以2021年6月11日为最后运作日,当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南方聚利;交易代码:160131)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仍正常进行,自当日起本基金将不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基金将自2021年6月12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南方聚利将自2021年6月15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2021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为端午假期,基金不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南方聚利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近期,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存在一定的溢价,交易价格与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一定的偏离。对于在二级市场投资存在溢价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在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将遭受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3、本基金自2021年6月1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后,将自2021年6月15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2021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为端午假期,基金不交易),期间本基金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流动性风险。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广发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广发银行将自2021年06月1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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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06月1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广发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广发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广发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广发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广发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广发银行客服电话:400-830-8003
广发银行网址:www.cgbchina.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1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杭州联合银行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联合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杭州联合银行将自2021年06月1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从2021年06月1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杭州联合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杭州联合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杭州联合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杭州联合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杭州联合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杭州联合银行客服电话:96596
杭州联合银行网址:www.urcb.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1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西部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部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西部证券将自2021年06月1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从2021年06月1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西部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西部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西部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西部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西部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西部证券客服电话:95582
西部证券网址:http://www.westsecu.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1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煜邦电力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8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煜邦电力于2021年6月9日发布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煜邦电力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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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各组合获配金额不包括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佣金为获配金额的0.5%。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
及停复牌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截至2021年6月10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已低于5000万元,触发了《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以2021年6月11日为最后运作日,并自2021年6月12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将自2021年6月12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南方聚利将自2021年6月15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2021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为端午假期,基金不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南方聚利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近期,南方聚利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2021年6月9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382元,相对于当日1.037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3.27%。截至2021年6月10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244元,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买入,将遭受损失。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南方聚利将于2021年6月11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1年6月11日10:30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以2021年6月11日为最后运作日,当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南方聚利;交易代码:160131)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仍正常进行,自当日起本基金将不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基金将自2021年6月12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南方聚利将自2021年6月15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2021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为端午假期,基金不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南方聚利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本基金将自2021年6月12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流动性风险。
3、南方聚利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较大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基金已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将自2021年6月1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存在溢价的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终止后,将遭受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南方宁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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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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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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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方浙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