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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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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章宇旭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提名王长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意见具体内容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孙汉虹先生于近日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孙汉虹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赵志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截止本公告日,赵志毅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意见具体内容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章宇旭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章宇旭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章宇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章宇旭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章宇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章宇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2,400股,持股比例为0.06%。章宇旭先生承诺,辞职生效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持股的相关规定。

  章宇旭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务实进取,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公司董事会对章宇旭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王长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选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长城先生:196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协和钢管公司厂下属挤压分厂厂长助理、技术厂长、副厂长,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工装部长、挤压分厂厂长,本公司无缝管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久立集团董事、合金公司董事。

  王长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7,700股,持股比例为0.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孙汉虹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汉虹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孙汉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孙汉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由于孙汉虹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不足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孙汉虹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孙汉虹先生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孙汉虹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孙汉虹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志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选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赵志毅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志毅先生:1962年10月4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高等工程师学院副院长。现任北京科技大学高等工程师学院院长。

  赵志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21年6月2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1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中兴大道1899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均为一名,会议表决采取非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姚慧莹

  联系部门: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2539041

  传真号码:0572-2539799

  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中兴大道1899号

  邮    编:313028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8”  投票简称:“久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       ),出席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赵志毅    ,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取得该资格。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 赵志毅  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赵志毅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赵志毅 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取得该资格。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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