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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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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3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3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8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鉴于贺德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徐飚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讨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三次、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徐飚先生简历

  徐飚,男,1975年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具有律师资格。曾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分所管委会委员,锦天城史蒂文生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任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粤民投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粤民投另类资产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监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4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债券信用资金,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本次中期票据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注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授权董事局主席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期限

  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

  3、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等符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授权董事局主席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协议、法律文件等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3、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所有必要和附带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参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的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注册、批准,办理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4、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必要事项。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注册后实施。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4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于2021年6月9日收到董事贺德华先生的辞职函,贺德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贺德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函自送达公司董事局之日起生效。经核查,贺德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474,540股,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局对贺德华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2021年6月9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董事局拟提名徐飚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董事局对徐飚先生的提名。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徐飚先生简历

  徐飚,男,1975年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具有律师资格。曾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分所管委会委员,锦天城史蒂文生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任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粤民投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粤民投另类资产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监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1-04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1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控股上市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8、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9、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2021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获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三次、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24日、2021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提案5、提案6、提案7、提案9: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30日8:30-14:55。

  3、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三次、第二十五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____ 是 ____ 否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9;投票简称:宝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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