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了《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所涉及的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030048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评估报告》中关于注册资本、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列示等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以加粗标明,更正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原《评估报告》内容
1、原《评估报告》第4页:
注册资本:人民币40,320元
2、原《评估报告》第15-16页:
资产负债表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被评估单位: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原《评估报告》第17页:
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其他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10项发明专利权、11项非专利技术及57项商标。
二、更正后《评估报告》内容
1、《评估报告》第4页:
注册资本:人民币40,320万元
2、《评估报告》第15-16页:
资产负债表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被评估单位: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评估报告》第17页:
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其他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10项发明专利权、11项实用新型及57项商标。
《评估报告》除上述相关内容更正以外,其他没有更正内容。修订后的《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对以上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