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2020年度收到2笔达到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政府补助,未单独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现予以补充披露如下。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2020年4月收到政府补助1,664,826.20元,7月收到政府补助2,000,000.00元,均达到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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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获得的 3,664,826.20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确认为“其他收益”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3,664,826.20元已计入 2020 年度损益,将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已经通过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确认。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未来的经营情况以及政府补助的类别变化,同时结合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政府补助方面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