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副总裁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乌力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2021年2月6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裁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11、2021-012)。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嘉业”)、乌力吉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乌力吉先生同时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
杨树嘉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京蓝科技47,158,4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1%。乌力吉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司法诉讼等方式减持公司14,453,6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1%,其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与杨树嘉业、乌力吉就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分别进行了核实。现将杨树嘉业、乌力吉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杨树嘉业、乌力吉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杨树嘉业现持有京蓝科技94,316,8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21%。乌力吉现持有京蓝科技57,814,7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5%。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未来杨树嘉业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乌力吉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被动减持,由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乌力吉归还借款情况适时进行减持,具体减持价格、数量、方式视实际情况而定。
杨树嘉业、乌力吉后续是否能够实施完成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杨树嘉业、乌力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杨树嘉业、乌力吉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蓝科技,证券代码:000711)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6月8日、6月9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 票。
6、近期重要公告及事项:
(1)2021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2021-063:股东关于减持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1-064: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京蓝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持股5%以上股东京蓝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2,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5%,减持后持股比例由5.10%下降至3.15%。
(2)目前,实际控制人正在进行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若该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目前该事项尚处于谈判阶段,交易各方还在就合作细节进行磋商,未来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尚处于谈判阶段,未来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