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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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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盈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博时裕盈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770元人民币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6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1年6月15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博时月月享3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3)本基金不向机构投资者销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目前本基金仅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未来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博时月月享3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0天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日;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持有期起始日起30天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成立于2021年5月12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日常赎回、转换转出起始日为2021年6月11日。本基金已于2021年5月24日起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对于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份额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交易时间内申请赎回和转换转出。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本基金日常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某一类份额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0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将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将该类份额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赎回费率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30天,在30天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30天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3)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4)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5)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2)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3)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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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公告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4月29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博时月月享3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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