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3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6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24日和2020年8月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修订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9日印发了《关于核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5号)。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霍斌、郭杰斌回避表决。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24日和2020年8月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修订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9日印发了《关于核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5号)。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霍斌、郭杰斌回避表决。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两项议案进行审议。股东大会通知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1)。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3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6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9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监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24日和2020年8月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修订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9日印发了《关于核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5号)。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2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王凯丽回避表决。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24日和2020年8月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修订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9日印发了《关于核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5号)。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2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监事王凯丽回避表决。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40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
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24日和2020年8月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修订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19日印发了《关于核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5号)。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发行。
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拟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现状,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期限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同意将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调整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4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大会届次: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下午2点30分。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大会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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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21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和《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需相应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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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出席通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6月22日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传真方式送达通知。通过邮寄方式的通知以本公司收到日期为准。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三)登记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2日9:00至17:00。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本公司办公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东洋 石睿
联系电话:0391-2535596 传真:0391-2535597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邮编:454005
电子邮箱:jzwfzqb@163.com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相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大会提案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2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4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 -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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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表决意见栏填写投票给候选人的票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