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华鼎 公告编号:2021-05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8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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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5)。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原公告中“五、会议登记方法”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更正为“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也可用传真或电话方式登记)”。
三、 除了上述更正事项外,于 2021年6月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28日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8日
至2021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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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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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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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