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
投资人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08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

  投资人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或“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为更好推进公司预重整工作,依法确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公司及临时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7日。现就公开招募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招募结果

  在前述招募投资人公告的报名截止日期内,仅有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临时管理人对轻工集团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了审查,报名资料符合条件。根据《关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的规定,若仅有一家合格意向投资人的,直接确定为投资人,故确定轻工集团作为投资人。在轻工集团向临时管理人足额缴纳保证金2,000万元后,将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并提交投资方案,以投资方案为基础制定预重整方案,在征求主要债权人意见后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临时管理人将结合预重整工作进展,加快与投资人、债权人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协商沟通工作。若因债权人与投资人未能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导致现有投资人退出的,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再行开展投资人招募工作。

  二、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但公司仍然存在能否被法院最终裁定进入重整程序的风险,如法院裁定公司正式进入重整,也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本次虽然在报名日期截止前有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并按照招募规定直接确定为投资人,但仍存在因债权人与投资人未能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而导致投资人退出的可能。本次投资人招募结果将有利于预重整的顺利推进,但是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08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1002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1年2月10日、3月10日、4月9日、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043、054、07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5.1条及第14.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