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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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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0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会议由董事长汪方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郭全中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郭全中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法定要求,郭全中的辞职报告应当在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根据公司发展和董事会决策的需要,同意提名孔大路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孔大路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规定,孔大路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孔大路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及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利益相关方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调整业绩承诺有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汪方怀、黄永国、宫玉国、周敏洁、邓慧明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有关承诺事项,包括延长一年业绩承诺期、调整实际净利润的范围、不再收取相关保证金等。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本次调整相关承诺事项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业绩承诺有关事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孔大路,男,1972年9月出生,本科,武汉大学毕业。曾在华夏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工作;曾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衍期货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其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其基本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虽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孔大路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孔大路,作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孔大路(签署)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覃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监事覃海燕、杨中华、汪蓓蓓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调整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该事项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合法权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法规的规定。同意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3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音智能”)业绩承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音智能原业绩承诺及应收账款回款的完成情况

  2018年7月16日,公司以166,800.00万元的交易价格购买车音智能60%股权,详见2018年7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2021年4月26日,公司将持有的车音智能6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省农旅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农旅文”),并于同日完成28.8%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车音智能31.2%的股权仍在公司名下。本次调整主要涉及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栋科技”)、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金实业”)对车音智能的业绩承诺、应收账款回款等阶段性考核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车音智能原业绩承诺、应收账款回款的完成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亚会核字(2021)第01650005号)(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车音智能2018年实现净利润数为19,234.54万元,2019年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2019年期初净利润数为2,338.49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为19,605.39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为-15,056.34万元。车音智能2018-2019年度承诺累计净利润数为40,300.00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数41,178.42万元高于承诺数878.42万元;车音智能2018-2020年度承诺累计净利润数为68,900.00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数26,122.08万元低于承诺数42,777.92万元。

  (二)应收账款回款完成情况

  根据专项审核报告,车音智能2019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为66,958.66万元,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收回的金额为26,547.06万元,回款率为39.65%。

  二、本次承诺调整的原因

  2020年,车音智能因相关诉讼牵连(涉诉金额较大的现已胜诉),原本稳定的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的银行贷款受到严重影响,同时,由于核心客户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结款,而有关成本依然需要承受,因此造成现金流遭遇更大困境。疫情发生后,车音智能为防止资金状况愈加恶化,迅速采取有关措施,如精简人员、关闭或更换各地办公地点等,但由此也带来较大成本。特别是,车音智能的既有业务受疫情、行业竞争及行业格局变化等影响非常大,如车载电子硬件供货需求明显减小,主机厂对配套车载应用软件的需求处于停滞状态,技术开发及服务运营业务整体萎缩、核心客户丢失。综上原因,车音智能2020年业务规模及利润双双大幅下滑,经营业绩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考虑到2020年新冠疫情对车音智能的实际影响情况,为防控风险,稳定经营,加强价值管理,保护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以时间换空间,共克时艰,度过难关,基于《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指导意见,公司及业绩承诺方拟对业绩承诺等事项进行部分调整。

  三、本次承诺调整的具体方案

  (一)原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及补偿

  子栋科技、鼎金实业共同承诺:车音智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者分别不低于18,000万元、22,300万元、28,600万元、39,800万元和44,000万元。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车音智能在五年业绩承诺期内的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则由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按照50%:50%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华闻集团进行补偿。在业绩承诺期内,华闻集团有权根据车音智能在每一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向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收取相应金额的业绩承诺保证金。

  2.应收账款补偿

  业绩承诺期内,若车音智能每一年度截至当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在下一年度的12月31日前未收回的比例达到25%,且相应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金额减去该年度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的75%后小于该年度的承诺净利润金额的,则车音智能有权向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收取相应金额的应收账款保证金。

  3.超额业绩奖励部分条件

  (1)车音智能在2023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2022年度的承诺净利润的80%。

  (2)车音智能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在2023年12月31日前的实际收回比例不低于75%。

  (二)承诺调整基本情况

  1.业绩承诺事项的调整:

  (1)考虑到2020年度疫情对车音智能的实际影响,延长一年业绩承诺期,即将原协议中的业绩承诺期由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调整为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五个会计年度。车音智能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仍保持不低于人民币152,700万元,2020年业绩不在合并计算范围之内。

  (2)为充分调动车音智能管理团队积极性,鼓励车音智能通过并购扩展和产业整合以及适当投资等多渠道来增加收益,调整承诺利润的范围,将2021年、2022年、2023年实际净利润由“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者为准”调整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鉴于子栋科技和鼎金实业为产业投资公司,受新冠疫情、宏观经济环境及政策导向影响颇为明显,短期内不仅无法获得投资项目的分红、变现收入,还需为所投项目注入流动性以维持项目运营,现金流非常紧张,且2020年以来子栋科技和鼎金实业也一直持续为车音智能获取流动性提供支持,直接提供资金或者为车音智能的各项融资提供增信担保,为了继续支持车音智能的发展,公司不再根据车音智能在每一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向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收取业绩承诺保证金,而在业绩承诺期满时对车音智能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算,并由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支付相应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如有)。

  2.应收账款事项的调整

  (1)如上所述,子栋科技和鼎金实业在现金流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仍为车音智能获取流动性提供支持,且以整车厂为龙头的整个供应链体系受新冠疫情等影响均出现资金短缺是影响车音智能回款的主要原因,车音智能管理团队已尽力与客户沟通解决办法,为了促进各方协力而为,共同推进车音智能改善经营,在业绩承诺期内,车音智能不再向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收取应收账款保证金。

  (2)若车音智能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收回的,则由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按照50%:50%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车音智能进行补偿。

  3. 超额业绩奖励部分条件的调整

  (1)车音智能在2024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2023年度的承诺净利润的80%。

  (2)车音智能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实际收回比例不低于75%。

  本次调整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其他承诺事项不变。

  四、本次承诺调整涉及的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海南农旅文与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意资本”)、车音智能、王力劭、曾辉于2021年6月8日在海口市签署的《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等事项的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事项的调整

  (1)各方一致同意,延长一年业绩承诺期,将《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的“业绩承诺期”由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调整为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五个会计年度,将《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的“承诺净利润”顺延调整为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的“承诺净利润”,并将该“承诺净利润”调整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栋科技、鼎金实业在此确认,车音智能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仍保持不低于人民币152,700万元(2020年业绩不在合并计算范围之内)。

  (2)各方一致同意,车音智能在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的实际净利润调整为根据华闻集团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所确定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各方一致同意,在每一年度的业绩承诺期期满后,华闻集团不再根据车音智能在每一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向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收取业绩承诺保证金,而在业绩承诺期满时对车音智能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算。

  (4)各方一致同意,因业绩承诺期有所调整,故将《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原业绩承诺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调整为:业绩承诺补偿金额=(2018年至2023年(不含2020年)累积承诺净利润-2018年至2023年(不含2020年)累积实现净利润)÷2018年至2023年(不含2020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上述公式中“2018年至2023年(不含2020年)累积实现净利润”如果小于或等于零,则按零取值。

  (5)各方一致确认,因海南农旅文系华闻集团并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故华闻集团将其持有的车音智能股权转让并登记至海南农旅文名下后,海南农旅文因受让股权而在《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股权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全部交易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华闻集团合并享有或承担,即华闻集团按华闻集团和海南农旅文合计持股比例以华闻集团名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本协议对相关事项已做调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应收账款补偿的调整

  (1)各方一致同意,在业绩承诺期内,车音智能不再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向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收取应收账款保证金。

  (2)各方一致同意,若车音智能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收回的,则子栋科技、鼎金实业应按《股权转让协议》和本协议之约定向车音智能进行补偿;因业绩承诺期有所调整,故将《股权转让协议》中原应收账款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应收账款补偿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车音智能应收账款净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车音智能已收回的2023年度末的应收账款金额。

  3.超额业绩奖励事项的调整

  各方确认,因业绩承诺期有所调整,同意对《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原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发放条件做如下调整:

  (1)车音智能在2024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2023年度的承诺净利润的80%。

  (2)车音智能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实际收回比例不低于75%。

  原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发放条件除上述两项调整外,其他条件均不变。

  4.保障措施

  (1)子栋科技、鼎金实业、王力劭、曾辉在此同意,子栋科技、鼎金实业、王力劭、曾辉以其四方合计持有的车音智能40%的股权继续为华闻集团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并将《股权质押合同》中“被担保的主债权”调整为华闻集团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本协议(合称《股权质押合同》中的“主合同”)发生的对子栋科技、鼎金实业的全部债权。

  (2)子栋科技、鼎金实业同意对其各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新意资本在此同意,新意资本继续为华闻集团和车音智能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将《最高额保证合同》中“被担保的主债权”调整为华闻集团和车音智能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本协议(合称《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的“主合同”)发生的对子栋科技、鼎金实业的全部债权,所担保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3亿元。

  (4)新意资本在此同意,新意资本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已向华闻集团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仍作为其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本协议中的保证义务及其他全部合同义务的保证金,并将保证期限调整为自《〈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生效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本协议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5.其他约定

  (1)各方确认,除对本协议约定事项进行调整外,《股权转让协议》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的减值测试及补偿、治理结构等事项均不作调整。

  (2)各方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不影响各方已签署(或另行签署的,如有)的《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股权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增加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机制的协议书》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履行;若本协议约定与前述协议之约定不一致的,则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6.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华闻集团、海南农旅文、子栋科技、鼎金实业、新意资本、车音智能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王力劭、曾辉签字并按捺指印之日起成立,自华闻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需要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涉及调整车音智能相关承诺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11月19日,和平财富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控股”)50%的股权转让给和融浙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融浙联”)的全资子公司拉萨融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该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而,无锡天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无锡金铃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锡金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和平联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无锡和平联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和融浙联30%股权;无锡天地源投资有限公司还持有鼎金实业的唯一股东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源”)40%股权。另外,和融浙联的董事王政先生还担任金正源的法定代表人兼副董事长、总裁,和融浙联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芮群伟担任鼎金实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故鼎金实业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控股、控股股东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资产”)均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车音智能有关承诺事项,包括延长一年业绩承诺期、调整实际净利润的范围、不再收取相关保证金等。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本次调整相关承诺事项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等。鉴于:(1)公司董事汪方怀现任国广控股副董事长;(2)公司董事黄永国现任国广控股总裁;(3)公司董事宫玉国现任国广控股副总裁;(4)公司董事周敏洁在到公司任职前曾担任和融浙联总裁助理;(5)子栋科技、鼎金实业及新意资本对子栋科技、鼎金实业履行业绩承诺等的补偿金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而董事邓慧明现任新意资本控股子公司隆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汪方怀、黄永国、宫玉国、周敏洁、邓慧明予以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鉴于:(1)公司监事会主席覃海燕现任鼎金实业唯一股东金正源副总裁;(2)公司监事杨中华现任国广控股董事;(3)公司监事汪蓓蓓现任国广控股副总裁。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监事覃海燕、杨中华、汪蓓蓓予以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国广控股全资子公司国广环球财富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及国广资产(包括其直接持股账户“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账户“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星光5号单一资金信托”)作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承诺调整目的

  受疫情、行业发展趋势、外部经营环境及资金短缺等综合影响,车音智能出现了整体业务规模及利润双双大幅下滑的情况,未能完成2020年业绩承诺。参照《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指导意见,对业绩承诺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避免对公司整体业绩、后续运营管理及长远发展造成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影响,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协商,拟对业绩承诺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本次承诺调整有利于消除疫情等因素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扰动,有利于充分调动车音智能管理团队通过并购扩展、产业整合以及适当投资以增加车音智能收益的积极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投资带来不利影响。

  (三)其他说明

  本次承诺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指引的相关规定。子栋科技、鼎金实业将与公司一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等事项的协议书》;

  (五)《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4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9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同时听取每位独立董事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

  6.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7.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案7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控股”)关联方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调整业绩承诺有关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国广控股全资子公司国广环球财富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及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包括其直接持股账户“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账户“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星光5号单一资金信托”)作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已经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及6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0)、《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关于调整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深圳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1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四)登记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董事会秘书部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  日  邱小妹

  邮    编:570203

  电    话:(0898)66254650  66196060

  传    真:(0898)66254650 66255636

  电子邮箱:board@000793.com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七、备查文件

  (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3”,投票简称为“华闻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如果股东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签发日期:二〇二一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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