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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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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33,579,07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0,750,034股后的1,992,829,0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9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2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09,605,597.09元; 鉴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750,034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且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09,605,597.09元/2,033,579,072股*10 股= 0.538979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53898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3898元/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胡迁、叶建初

  咨询电话:0755-22162824 、0755-22162708

  传真:0755-2216223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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