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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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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2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共有董事9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向平原同志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任职。

  向平原同志在任职董事期间始终以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勤勉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全体董事对向平原同志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单位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狄锋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狄锋同志简历: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南京港四公司技术科技术员,南京港技术设备处科员,南京港四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科科长、副总经理,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港龙潭天宇码头有限公司投产筹备处主任、总经理,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部长、商务中心总经理、总调度室主任、副总经济师、安全总监,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经审查狄锋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狄锋同志当选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董事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向平原、孙小军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30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27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共有监事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28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拟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其中包括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包括龙集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程序及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及风险控制。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

  2、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包括龙集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其中包括龙集公司不超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监事会也将发挥自身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投资风险控制工作。

  六、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2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3月7日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公司关联方港务工程公司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按照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公司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中标人为港务工程公司,中标价格699.56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权,是港务工程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向平原、孙小军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699.5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法定代表人:向平原

  注册资本:12,9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电器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南京港港务工程公司,2018年混合所有制改革后更名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900万元,股权结构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核心员工代持方)分别占比42.26%、35.26%、22.48%。

  港务工程公司主要从事港航工程建设及房屋建筑,具有成熟的港航工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等施工资质。承建过30多座码头(其中5000吨级以上5座)及多项综合性水运工程项目,承建项目遍及长江沿线。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78,575.82万元,净资产18,531.37万元。2020年度,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832.7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250.70万元,净利润2,430.57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2021年3月7日,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2021年4月20日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中标公告,中标单位为港务工程公司,中标价格699.56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港区。

  工程内容: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合同工期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为准)。

  3、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陆佰玖拾玖万伍仟陆佰肆拾肆元零捌分(RMB:6,995,644.08)。

  4、工程款支付

  (1)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预付款至合同额的20%;完成一半工程量后支付至合同额的50%;工程通过验收后14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14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总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发包人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工程款支付银行承兑不低于60%。

  (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依据甲方批准的金额,先行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公司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港务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港务工程公司的施工资质满足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港务工程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7.72万元。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5、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30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4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1日

  7、出席会议人员:

  (1)2021年6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律顾问及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1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6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编号2021-026。

  2、《关于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董事会、监事会决议于2021年6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编号2021-026、2021-027、2021-028。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股东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等。

  七、其它事项

  1、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万达广场C座22层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58815738

  传真:025-58812758

  联系人:李芳琪邢杰  王林萍

  邮政编码:21001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止2021年6月2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南京港”(002040)股票___股,拟参加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1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对总议案表决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决;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 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0;投票简称:南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3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李玉军同志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后,李玉军同志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玉军同志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玉军同志在任职期间始终以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勤勉地为公司服务,公司监事会对李玉军同志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的四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监事人选进行了民主选举,职工代表选举杨国锋同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国锋同志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选聘后的第七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杨国锋同志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

  杨国锋同志简历

  杨国锋,男,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在职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曾任南京港六公司技术科机械管理员、技术员,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设备管理员、码头装卸队副队长、技术部副经理、供应部副经理、供应部经理、技术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杨国锋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公告编号:2021-03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提名狄锋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狄锋同志于2018年5月18日起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2019年6月狄锋同志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于2019年7月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后狄锋同志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鉴于狄锋同志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对公司业务十分熟悉,能够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经公司股东单位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的基础上,再次提名狄锋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狄锋同志自2019年7月2日离任后,未买卖过公司股票,不违反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公告编号:2021-03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三年内

  再次被选举为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的四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监事人选进行了民主选举,职工代表选举杨国锋同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国锋同志于2020年6月5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2月杨国锋同志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于2021年2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杨国锋同志在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鉴于杨国锋同志熟悉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具有履行职工代表监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经公司四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杨国锋同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杨国锋同志自2021年2月26日离任后,未买卖过公司股票,不违反其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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